在6月中過試用期,試用期後調薪5,000,所以從7月份開始就是調薪後的薪資,這是在當初面談時談好的條件。
其實原來的期望薪資是談65k,畢竟在上一份工作時薪資就有62k了,但第一次收到Offer letter的核發薪資竟然只有55k!
我當時回覆人資反應薪資落差太大了,後來主管主動聯繫溝通後,對方說可以從58k開始,滿試用期後調到63k,理由是我過往的工作產業跟現在的工作比較沒有相關,不確定我適不適合,但對方滿欣賞我,希望我能答應。
很多管理者或是老闆的心態都是能夠低一點的薪資用人最好,一方面想要好的人才,另一方面也希望付出較為低的薪資,因為付出的成本低一點,這樣公司就能賺到更多。
好慢姊姊也當過主管、面試過人,我曾經偷偷的教面試者開薪資的區間,怎麼開對他比較有利,當然我這樣做其實是對老闆不利;因為當時覺得眼前的這位面試者還不錯,但開的薪資過低有點看不下去~~
我問他期望薪資多少的時候?
他開出30-34k,心裡想著比他年輕又經驗不多的都開多高去了...
於是我教他,通常你開30k-34k的話,老闆有很高機率會用30k核定薪資,所以建議他可以開33k-35k。
在我跟老闆推薦下,這位面試者錄取了。
你們猜老闆核定的薪資是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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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當初我如果沒教他的話,核定薪資就會是30k了,我等於幫他瞬間加薪了3千!
各位,談薪水絕對是有技巧的,不要傻傻的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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