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隆關5日表示,凡於113年12月31日前購買已稅車輛改裝供載運輪椅之使用,需依規定進行安全檢測並完成新領牌照,才能免徵貨物稅。
關務長陳世鋒指出,所謂載運輪椅使用者車輛,指符合車輛型式安全審驗管理辦法第 14 條規定、載運輪椅使用者車輛規定之車輛。因此,購買載運輪椅使用者車輛,該車輛除應符合前揭車輛安全檢測基準之規定外,其加裝輪椅升降設備應於新領牌照前完成,才符合貨物免徵條件。
陳關務長說,貨物稅條例第 12 條第 5 項規定免徵貨物稅之要件為「購買符合載運輪椅使用者車輛規定安全檢測基準之車輛」,所以購買一般車輛後,再行改裝為載運輪椅使用者車輛,並不符合免徵貨物稅規定,無法據以申請退還已納貨物稅。(記者曾金萬/基隆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