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前陣子教了Bare Minimum Monday這個詞,這個詞的精神就是週一只做最低產能的工作付出,剩下的時間去從事自己喜歡的活動、做令自己開心的事。為的是讓人們了解,在不斷追求工作效率、產能的過程中,也要讓自己活得開心,在工作與生活中找到平衡找回工作的動力、克服Monday Blues。這跟我平常的主張很像:剛放完假的週一,不適合加班要放假前的週五,也不適合加班週三已經工作三天很累,更不適合加班所以二四才能加班,但如果二四白天遇到鳥事當天也不適合加班。因此我的原則是,要在人事時地物條件都滿足時才適合加班(但我總是被強迫要加班)。這個週一邀請大家一起來實踐Bare Minimum Monday,電話來兩通接一通、email來兩封回一封、開會兩場出席一場、主管叫兩次回應一次。下班時間一到立刻關機走人,公司沒有你不會倒,會倒就不是間好公司。成功做到的人跟我講一下,給你億個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