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佾』這一篇的主要內容是孔子關於禮和樂的論述。既有對禮樂的一般性闡述,又有針對具體事例的評論。第一條就是針對魯國季氏僭用禮樂的批評。
孔子謂季氏,『八佾舞於庭,是可忍,孰不可忍也!』(八佾第三)。
孔子批評季氏,說,『他在庭院中觀賞八佾組成的舞蹈佇列表演,這樣的事他都忍心去做,還有什麼事情不可忍心做出來呢?』
季氏是魯國有三家權臣之一。這三家是孟孫氏、仲孫氏、季孫氏,長久把持著魯國政權,把國君架空了。但具體是哪一代季氏呢?自然是指正當權幹這事的季平子。
佾(yì)是古代樂舞的行列,每行八人,稱為一佾。估計古代樂舞就像佇列操練一樣,只是動作不一樣,但都強調佇列的變換和動作一致,沒有個體的自由發揮。意思不大,但專權者就好這一口。按周禮,天子觀看的舞蹈才可以用八佾,諸侯為六佾,卿大夫為四佾,士用二佾。季平子是魯國的卿大夫,只能用四佾。但他卻膽大妄為,僭用八佾。
『忍』這裡的意思是『忍心』。在孔子看來,僭用禮樂實屬罪大惡極,傷天害理。進而推斷道,這樣膽大妄為違禮的事,季孫氏都能忍心幹出來,那什麼違禮的事他都忍心幹得出來。確實也如孔子所言,本篇還記述了季孫氏的兩起越禮,一是季孫氏祭祀泰山,二是季孫氏祭祀祖先時演奏了《雍》這篇詩歌,而《雍》只能是天子祭祀才能用的。
春秋時代,禮崩樂壞也是沒辦法的事。一是分封制度過了幾百年後,天子與諸侯大夫之間的親緣關係早已淡薄了;二是諸侯大夫的實力增強了,天子又沒有力量節制他們。所以,諸侯大夫有了足夠的經濟資源,就會不再願受周禮的約束,而按自己的欲望和野心來享樂和展示自己的實力,以增強權威和提高地位,同時恫嚇它國。自秦始皇一統天下,實施郡縣制後,與尊卑等級配套的禮儀就得到嚴格的執行,官員在服飾、起居和出行,辦公和享樂方面的標識和區分不能越雷池一步,否則就會受到嚴厲的懲罰甚至殺頭誅族。原因就在於郡縣制下,皇帝可對官僚體系有很強的控制。而分封制下,天子缺乏對諸侯大夫的控制。
2018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