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薪資與工資 找一個支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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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計總處2月19日公布「112 年 12 月暨全年工業及服務業薪資統計結果」報告,2023 年全年每人每月經常性薪資平均為 4 萬 5496 元,加上獎金及加班費等非經常性薪資共 1 萬 3049 元, 合計後全體受僱員工的總薪資平均為 5 萬 8545 元,年增1.42%。

這是中介數,會影響受薪者的心理素質。但是也會成為公司薪酬設計的中介變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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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勞動部「112年勞工生活及就業狀況調查統計」結果:

  1. 勞工對整體工作感到滿意的比率為74.6%,較111年調查上升1.2個百分點,感到普通者占22.4%,感到不滿意者占3%。
  2. 對整體工作感到滿意者之各項目滿意比率,以「性別工作平等」97.3%最高,其次為「同事間的相處與友誼」96.1%,「工作場所」94%居第三;
  3. 對整體工作感到不滿意者之各項目不滿意比率,以「人事考核升遷制度」82.6%居首其次為「工資」64.3%,「員工申訴管道之暢通」60%居第三。

按上述二數據推論:

  1. 性別平權是各行各業基本標配。
  2. 人事考核升遷制度,永遠都是要不斷的螺旋向上精進。
  3. 總薪資平均的確會反應在對整體工作感到不滿意比率。

另外勞保局統計去(112)年查核7549件案件,不少雇主申報不實的情況。

其中:

  • 勞保有1449件違規、就保違規2件、職保違規1246件,總計開罰約1億5170萬元。

什麼意思呢?

︎2023 年全年每人每月經常性薪資平均為 4 萬 5496 元,加上獎金及加班費等非經常性薪資共 1 萬 3049 元, 合計後全體受僱員工的總薪資平均為 5 萬 8545 元。

這個定義問題常常是雇主心中的痛!

︎官方見解:

只要是員工因工作而獲得的報酬,包含工資、薪金及按計時、計日、計月、計件以現金或實物等方式給付的獎金、津貼及其他任何名義的經常性給與,像是加班費、職務津貼、全勤獎金、員工特休未休工資、員工因工作達成預定目標的績效獎金、業績獎金等,都屬於工作報酬,都應計入當月的月薪資總額。

白話解釋:

只要是勞務對價與經常性給與就是官方認定的工資。

這是你知、我知,連巷子口的阿姨都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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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務上的糾結!

因工作達成預定目標的績效獎金、業績獎金是不是工資?影響著公司的薪酬設計甚鉅。

以業務業績取向的職類,只要是因工作達成預定目標的獎金,在這個認定要件下就是勞務對價,全部都是工資。公司在薪資二次費用馬上再加約25%成本,老闆牙齒咬著真的會很痛!


小結

突破對法令的恐懼,才能創造對價值的想像!

現實與法令的距離,其實差的就是那一點理解。

圖:鄒靜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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