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台灣10大死因之首癌症,計4萬8,037人,自殺則排在第11位,計3,871人,而最懸疑、最恐怖、最佔媒體版面的他殺不過175人,僅佔該年死亡人數(17萬1,857人)的0.1%。世界衛生組織(2000)表示,每1起自殺死亡事件代表有10至20起自殺企圖發生,據統計(2008-2015)台灣有自殺想法的人約有1%~2%(23萬人~46萬人)。相較於他殺,自殺更遍及於我們四周,或我們自身都曾有過自殺的念頭。我國雖於108 年 06 月 19 日公布了〈自殺防治法〉,然而,我們真的了解自殺嗎?
由於宗教、社會壓力視公開討論自殺為禁忌,以及自殺所涉及的保險理賠問題等,故自殺的發生往往被低報,如:自殺死亡常被開具者填寫為「意圖不明」。讓我們由數據中看看自殺的模樣。
依據衛福部〈107年死因統計結果分析〉及〈「全國自殺防治中心計劃」案 108 年度期末成果報告〉(下方連結):
依自殺性別區分:2018年全台自殺死亡人數為3,865人(較去年減少6人),而自殺皆為男女死因第11位,其中男性為2,551人(占66.0%),女性則為1,314人(占34.0%),男性約為女性的2倍。另依自殺通報性別區分:男性為12,325 人次(占37%),女性為20,882人次(占63%),女性約為男性的2倍。故男性「自殺率」較高,女性則是「自殺意圖率」較高。其原因經臺大公衛學院張書森副教授研究,男性「自殺率」較高係男性較常使用致死率高之方法自殺,如:濫用合併酒精與藥物、取得高致命自殺工具等。且男性較少在有自殺意圖後尋求協助。
依自殺年齡區分:最高為45-64歲1,508人(占39.0%),其次為25-44歲1,185人(占30.7%),65歲以上則為952人(24.6%),0-24歲則為220人(5.7%)。故老人自殺率較高,其原因為喪偶、久病厭世、憂鬱(老人憂鬱症診斷不易,老人憂鬱比率約12-13%)、重大生活事件、沉重經濟負擔、獨居等。
依自殺死因區分:前3名依序為1. 「吊死、勒死及窒息之自殺及自傷」(1,334人,占34.5%)、2. 「以氣體及蒸汽自殺或自為中毒」(963人,占24.9%)、3. 「以固體或液體物質自殺及自為中毒」(586人,占15.2%)。另依自殺通報原因區分:前3名依序為1. 情感/人際關係(15,327人次,占率46.2%)、2. 精神健康/物質濫用(13,568人次,占40.9%)、3. 工作/經濟(3,542人次,占10.7%)。
「很多人以為都市生活壓力大,自殺率較高,其實剛好顛倒,台北市一直低於全國平均,台灣自殺率最高的地方是山地、農村、偏鄉、海岸等社會經濟弱勢地區,跟所得以及離婚人口比例有很大關係。」
依自殺粗死亡率縣市區分:前3名依序為1. 花蓮縣(24.3人)、2. 臺東縣(23.3人)、3. 基隆市(22.7人)。依客死異鄉區分:前3名依序為1. 澎湖縣(33.3%)、2.金門縣(29.7%)、3. 嘉義縣(29.3%)。另依自殺之人口群區分:前3名依序為1. 離婚人口(占24.2%)、2. 農民(占10.8%)、3. 精神照護(占10.6%)。故鄉村死亡率高於都市,其主因為─農藥,若把農藥拿掉,鄉村跟都市幾乎沒有差別。而在常見的農藥自殺方法中,「巴拉刈」為「以固體或液體物質自殺及自為中毒」之主因,其為廣泛被農民使用之除草劑,毒性強且沒有解毒劑,死亡率高達六至九成。台灣2003-2017年間超過2,600人死於巴拉刈中毒,我國業於2020年2月1日全面禁用巴拉刈。
自殺訊息傳播部分,媒體常為了點閱率而使用聳動而非中性的描述,例如:「自殺成功」、「自殺未遂」、「自殘」,而應改以「自殺身亡」、「自殺意圖」、「自我傷害」等中性描述較恰當。據統計當燒炭自殺報導每增加一則,隔日燒炭自殺便會增加15%。而世界衛生組織亦於2000年公布媒體自殺事件報導準則─「六不六要」。
六不為:「不要將自殺新聞放在頭版或明顯的位置,且勿過度、重複報導」、「不要使用聳動化、合理化的描述用語,或將自殺呈現為一個有建設性的解決方法」、「不要詳述自殺方式的細節」、「不要提供自殺事件發生的地點」、「不要使用聳動化的標題」以及「不要刊登照片、影片或社群媒體的連結」;六要則為:「要提供正確的求助資訊」、「要教導民眾自殺防治的事實及做法,且不散佈迷思」、「要報導如何因應生活壓力、自殺意念及尋求協助的正面新聞」、「要特別謹慎報導名人的自殺事件」、「要謹慎訪問自殺遺族或友人」以及「要留意媒體專業 人士也會受到自殺新聞報導影響」。
綜上,一般人常有「自殺者會一直反覆企圖自殺以致身亡」的迷思。然而,根據張書森副教授研究,100個自殺意圖者,僅有1~2%的人在1年之後會再次自殺。故首次嘗試自殺者若能活下來,有相當大比例在看見/經歷死亡後重生。活下來,就有很大機會能防治下一個自殺的發生。重點便在於,如何避免首次自殺即死亡。
大多數想自殺的人,會在尋死前釋出警訊,如:說想死或自殺、說自己造成他人的負擔、找尋自殺方法、情緒變化大(緊張、焦躁不安或憤怒)、對本來在意的事失去興趣、拜訪或打電話說再見、安排後事整理個人物品等。而我們都有機會成為自殺守門人,這時便可應用守門人步驟「一問(主動詢問)、二應(適當回應)、三轉介(資源轉介)」來保護自殺者。
對於一位企圖自殺的自殺者而言,自殺就是他解決問題的手段。當自殺者的世界沒有光、沒有了希望時,「想想愛你的人們」、「自殺不能解決問題」、「不要把痛苦留給愛你的人」、「想想身邊的親朋好友」等不過是句沒有力量的口號。我們如何讓這個社會保有陽光與希望?或者說我們如何度過人生中偶爾短暫的黑暗與無望?我想關鍵在於,我們是否曾經擁有活在陽光與希望之中的經驗,一種用盡全力進步、奔跑、邁向目標的經驗。此經驗或許可遇不可求,有時甚至難以僅憑一己之力獲得,因此人生總是充滿貴人,在我們無力的停頓、遲疑、茫然時,為我們指引了下一步的方向。若沒有貴人,那就閱讀吧,閱讀書、閱讀人、閱讀自然、閱讀觀看不同角度的世界。所謂活在希望之中,便是活在希望的經驗之中、活在今天比昨天進步一點之中,讓今天的我與昨天的我有了閱讀後的距離,以此更接近、延續、創造、澆灌、照耀新的希望。
參考資料:
2. 〈「全國自殺防治中心計劃」案 108 年度期末成果報告〉
3. 〈全球自殺率降低,台灣卻年增3%──我們的自殺防治網還缺了什麼?〉
2020/5/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