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信很多人都聽過「繭居族」,也就是日本在經濟泡沫化後,彼時的大學畢業生在求職上屢遭碰壁、職場上遭受挫折,抑或不堪過勞,於是搬回家中與父母同住的人。由於父母是團塊世代(二戰後因經濟起飛累積了一定資產的族群),通常比起經歷就業冰河期的兒女在經濟上更有餘裕,因而有能力提供已成年的兒女一定程度的庇蔭。
我因為好奇而稍微研究了一下,日本在職災補償的發放中,如何認定憂鬱症是由職務所導致的?根據平成11年(民國88年)的「新判斷準則」,僅有在職務上因病自殺者,能夠獲有職災補償,可見當時採取的標準極為嚴苛。晚近在判斷上則較為緩和一些,有的行政機關認為應該要比較同一產業,進行同一種類型工作的其他員工,是否也有類似的情形,如果在比較後發現是因為個人「過度脆弱」所導致的,則不予以發放職災補償。然而,也有認為應該要考量個別勞工的個性,即便他是同一行業中的「最脆弱者」,仍應使其受到補償(參考自徐婉寧,精神疾病與雇主之職業災害補償及民事賠償責任—兼評臺灣板橋地方法院 一○○年度勞訴字第一號判決,政大法學評論,134期,頁28-34,2013年9月)。
讀完這本書,真心覺得經歷就業冰河期時代的人實在太辛苦了。我覺得自己很幸運的地方是,我的父母生長於台灣錢淹腳目的時代,曾經也只是約聘人員的他們,因為自身的努力,再加上幸運,而能夠轉正,一路做到現在。因此,我才能夠享受安穩的童年,甚至現在我都還在給我的父母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