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平會日前公告,木川建設公司及瀚悅行銷公司銷售桃園市大園區「木川清」建案,於建案網站刊載「木川建設深耕台灣建築工程經營30餘年」及建案廣告圖冊刊載「深耕台灣建築工程經營30餘年」等文字,對於足以影響交易決定的商品品質為虛偽不實及引人錯誤的表示,違反公平交易法第21條第1項規定,分別處木川建設公司及瀚悅行銷公司新臺幣100萬元及50萬元罰鍰。
公平會呼籲,建商營運的存續期間和資歷,會影響消費者對建案品質的評價及信賴關係並作成交易決定。因此,建商如果在刊登存續期間與資歷的廣告時,應該要善盡真實表示的義務,以免觸法遭罰。
▼這些建案也涉及廣告不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