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王舊家要都更了,老王知道都更最重要的是權利價值的計算,因為涉及可分回的坪數,但又擔心建商找的估價師算法不利地主,便來詢問有沒有甚麼辦法可以避免估價結果不公正?
都市更新應選任三家估價機構,或由建商指定一家,另二家用公開、隨機方式抽選
都市更新條例第50條規定:「權利變換前各宗土地、更新後土地、建築物及權利變換範圍內其他土地於評價基準日之權利價值,由實施者委任三家以上專業估價者查估後評定之。前項估價者由實施者與土地所有權人共同指定;無法共同指定時,由實施者指定一家,其餘二家由實施者自各級主管機關建議名單中,以公開、隨機方式選任之。」因此,建商必須委任三家估價事務所來提供估價報告,計算更新前土地的價值,以及更新後不動產的總價值,這樣才能根據估價技術規則計算分配價值,問題在於地主常常不相信建商找的估價師,導致無法共同指定,這時就是建商指定一家,剩下兩家從政府名單中隨機抽選了,而要如何隨機抽選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