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與生活的平衡,其實等於:
而平衡不一定是代表各佔50%的比例,因應每個人的情境,比重可能不同。
當我們認為,自己只是在做對別人有利的事時,工作與生活平衡的重要性就會提高;
而在做對自己好的事時,就變得那麼沒那麼在意了。
舉例:如果在工作上,負責的工作內容可以為自己帶來能量與樂趣,那對工作與生活的平衡也就沒那麼在意。
但大部分的工作職場會是:⌈無止境的輸出,很少輸入⌋,畢竟公司不是慈善事業,能夠創造收益才是優先考量,所以員工可能很容易對工作失去熱情,或是有所收穫的感覺,因此工作與生活的平衡,對上班族來說就會變得很重要。
接著我們透過這三個情來看剛才的舉例:
覺得在職場上做的全部工作,都是為了別人,所以出賣自己的時間,換取薪水的活動。
A是為了自己而花費時間的活動;B是在職場之外的下班時間,如:凌晨、晚上、週末去享受自己的時光,做自己想做的事。
A與B的範圍稍微有點重疊,也就是雖然不多,但有一部分覺得是為自己而做的活動。
A與B這兩個範圍有相當程度的重疊,在公司所做的工作與為自己帶來樂趣和成長的事情重疊。
為了做自己想做的事,離職創業、忙碌工作等。
同時覺得那是給自己帶來能量,創造自我成長的時間。
在職場上,工作對我們來說,不僅僅是為公司帶來價值,同時也能找到屬於自己的意義和成就感。
即使部分時間感覺是在出賣自己的時間以換取薪水,但仍有機會在工作中達成自己想完成的目標與獲得成長。
當工作與個人興趣和成長目標高度重疊時,甚至可以讓我們在工作中獲得能量和自我實現的滿足感,最終使工作成為自己生活中重要且有意義的一部分,且這些所累積的工作經驗或技能,也要能夠是帶得走的,即使到了下一份工作,依舊能夠發光發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