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房東經過民事訴訟獲得勝訴判決,房客應該返還房屋。但如果房客拒不履行,下一步就需要進行強制執行。這是一個更為困難的過程,房東需要準備充足。

走到需要向法院聲請強制執行才能要回房屋,過程十分辛苦。
- 強制執行的條件:
- 房東需要持有勝訴判決及確定證明書作為執行名義,向法院的執行處聲請強制執行。
- 強制執行的聲請事項是要求房客履行返還房屋的義務。
- 法院的處理程序:
- 法院執行處會先發出公文,要求債務人即房客在限定期限內自行搬遷返還房屋。
- 若房客仍未在期限內履行,房東需提交陳報狀告知法院,說明房客仍未返還房屋的現況。
- 現場執行的準備工作:
- 聯絡鎖匠:確保在房客不開門的情況下,能在法院司法事務官的監督下開啟房門。
- 準備搬家的幫手:要主動整理房客的物品、衣物、家電等,因為對方一定會擺爛,什麼事都不在,將其裝箱並造冊(要陳報給法院),妥善保管,待法院催促房客取回。
- 法律責任的考量:
- 即使房東清空房屋,也不能隨意處分或丟棄房客的物品,否則可能涉及另外新的刑事責任。因此,處理過程必須謹慎。
結論:
強制執行過程面對不肯搬遷的房客非常繁瑣,
甚至比先前的訴訟階段更為困難。
在法院安排的現場執行時間,
房東不能單槍匹馬到場,
要依上述說明有所準備,
否則當天仍無法完成執行,
要再另訂日期再去一次。
房東不僅要處理好房客的遺留物品,
還要避免自己陷入新的法律糾紛。
所以,一定要謹慎行事,做好充足準備。
Q&A
Q1: 當房客拒不返還房屋時,房東應該怎麼做?
A1: 房東需要持有勝訴判決及確定證明書,向法院聲請強制執行,要求房客履行返還房屋的義務。
Q2: 在現場執行過程中,房東需要做哪些準備?
A2:房東要備妥幫手,要主動整理房客的物品、衣物、家電等,因為對方一定會擺爛,什麼事都不在,將其裝箱並造冊(要陳報給法院),妥善保管。
Q3: 強制執行過程中,房東處理房客遺留物品時應注意什麼?
A3: 房東不得隨意處分房客的物品,必須妥善保管,待法院催促房客取回,以免涉及新的刑事責任。
《類似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