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於本身的工作很常會接觸到他人寄給公司的信件,這些信當中不乏有些合作邀請或者是各種請求。
這讓我注意到一個有趣的現象:某些信件的措辭表面上看起來非常禮貌,但整體內容卻給人一種冒犯的感覺。
舉例來說(以下案例都經過改寫),「我們想要跟貴公司合作,麻煩通知相關窗口,謝謝!」、「你們的書在XX購書平台上顯示沒有庫存,請通知平台處理!感謝!」
也許可能是我自己比較敏感,但是當我收到這些信的時候,站在合作方與被請求方的角度,心裡其實是不太開心的。
可是,這也讓我認真去思考,這兩封信中都有提到「請」、「麻煩」、「謝謝」這些看似有禮貌的字眼,也知道對方應該是真的有需求,但是為何看完全部的內容卻讓自己不太想幫忙呢?
首先,是沒有確認需求的歸屬。
我覺得不論「想要合作」還是「想要平台更新庫存」,這都是寫信人的需求,但在撰寫時卻誤把自己的需求當成雙方的共同需求,忽略掉對方其實並沒有義務要滿足你的需求。
也就是說,除非你今天有著對方難以拒絕的誘因,比方說跟你合作可以獲得非常豐碩的報酬,或是你打算一口氣買個三五百本書,不然對方可以選擇不要配合你。
再來,這兩封信中也缺乏被需求方的主詞,給人一種命令的感覺。
之前看到一部電影,男子A和女子B是一對夫妻,一群人在聊天的時候,男子A突然用手指敲了敲杯子,女子B二話不說立刻幫他倒水,在場的人全都安靜了,覺得男子A這樣做,根本就是把女子B當傭人。
這其實就是一種省略主詞的極端做法,透過一個具體的行為,告知對方「必須」做某件事。
在對方沒有義務幫你,而你的表達又帶有一種命令感,那自然就會讓對方有一種被冒犯的感覺。
因此,我自己的撰寫習慣是在表達需求時加上主詞。
公式就是:表達情境+表達需求歸屬+對方主詞+希望對方能提供幫助的地方。
例如「我們非常希望能與貴公司合作。如果可以的話,想請您通知相關的窗口與我們聯繫,非常感謝!」
或者「我很喜歡你們的書,想在購書網站上買一本收藏,但是我發現XX購書平台上顯示沒有庫存,不知是否方便,請您幫忙聯絡平台?感謝!」
這兩種表達方式不僅加上了對方的主詞,還清楚地表達了這是我的需求。
而我的習慣,是在對方還不確定是否願意提供幫助的情況下,會再加上「如果可以的話」、「不知是否方便」來表示尊重對方的時間和安排,讓整句話更加禮貌和友好。
或許看到這,你可能會想:「這也太繞了吧!不過是個簡單的需求,需要撰寫這麼多篇幅嗎?」
我的想法是,文字沒有情緒,即便我們出發點是好的,有時候文字的表達也可能讓人產生誤解。明明是一件美事,卻因為文字的表達,讓開始就不是很愉快,這不是一件很可惜的事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