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我還在學院裡研究哲學的那段時間,我對於「可能性」這個概念在實際生活世界裡的意義感到懷疑,因為哲學要求一種精確與嚴謹,可能性或不確定性的形上學意義是令人困惑的。在當時的我看來,我們之所以會說一件事情「可能這樣也可能那樣」,僅僅是因為我們沒有充分的資訊、以及我們並未掌握完整的「法則」。
雖然從一些法國學者的思想裡面,我逐漸認識到「模糊性」的真實與重要,但以當時的理解程度來說,我更傾向從「歧義性」與「視角主義」的方式來解讀,認為模糊的原因是因為存在有多個不同的知覺與理解角度。
這些「答案」都為真,只要我們能夠梳理出那些角度,就能知道它們「如何真」。但終究,每一種角度只能適配一種事實。如果我們真的能夠「全盤」看見世界,我們將認識到,雖然它充滿豐富性與多樣性,但卻是「絕對」的。
然而,如果我們進一步推進視角主義的想法,我們便會明白,所謂的「充分資訊」是不可能的。因為我們勢必不可能「從一切角度」觀看一個對象。我們可以繞著一個對象旋轉,也可以盯著對象七天七夜來試圖「格物致知」,但就像王陽明(我指的是一位明代大儒,不是那個現代演員)的失敗經歷,我們無法真正把握對象物的全貌。
我們不可能給出在時間與空間兩個面向上都完滿的知覺,因此,就算可能性在邏輯上「僅僅是」因為我們沒有充分的資訊,它也會因為這個「沒有」的必然而成為某種實踐世界中具體的事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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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不擁有充分資訊是一種必然,那麼,我們就不該將之視為一種缺陷。或者反過來說,我們應該將「充分資訊」視為一種理想典型般的假設。我們要隨時去意識與評估自己所擁有的資訊約略佔據「所有資訊」多大的比重,以此來在一種實用主義意義下重新將之定義為「足夠充分」或「不足夠充分」。
在我們認定自己所擁有的資訊相當不充分時,我們應當要盡可能不去做重大抉擇,而是先去做更多的資料蒐集與研究。但即便是「足夠充分」的情況,我們也仍要意識到存在有自己沒辦法掌握、甚至還未認識過的風險,並以更謹慎的態度來確保自己有餘裕去應對。
譬如說再怎麼厲害的金融研究者,只要他不可能預測到疫情的發生,他就不可能在他的評估中事先考慮到疫情對經濟的影響。於是,我們需要「黑天鵝事件」或「擊穿性風險」等概念,來讓我們有機會事前避開那些我們事情不可能知道,所以本來會來不及避開的災難。
於是,這些發生在未來的、我們無法提前知道也無法準確地做準備的事情,就必須用「可能性」來把握。在這個範疇裡,「絕對」是不存在的。我們不可能透過規則加統計確定一件具影響力的複雜事情絕對會或絕對不會發生,我們只能根據現有的線索做評估,並承擔基於評估的行動所帶來的後果。
相比於下棋,我們實際上要面臨的決策更像是在撲克牌桌上下注。我們必須根據我們自己的手牌、牌桌上已經推出的籌碼、牌堆裡還可能發出的牌等片段資訊做出決策。但比撲克牌更困難的事情在於,我們不知道、也永遠不可能完全知道這個豐富的世界裡到底都有哪些牌。
我們所能做的事情是不斷地紮實那些「已知」、擴充那些「對未知的知」,讓自己的認識每一次都比過去更加逼近「充分」。只有去把那些「也許永遠也不會發生的事情」之形式與輪廓盡可能具體地刻劃出來,我們才能把那些「最後會做成的事情」如實地落實到尚不存在的未來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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