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天主教和基督(新)教,是不同宗教。
並非同一宗教中的不同派別,而根本是不同宗教。
你可以說台灣大部分原住民族都源於南島語族,但若聲稱阿美族和布農族是同一個原住民族,甚至亂入他們的傳統祭典、亂穿他們的傳統服飾,就是一件超失禮的事。
同理,對著天主教和基督(新)教的人說「你們是同一個宗教/教會」,甚至錯誤聲稱天主教是基督(新)教的其中一個分支,也是超失禮的事情。因為我們真的不是同一個教會喔!
很多人以為天主教是基督教的其中一個派別,其實這跟名稱大有關係。在國中歷史課本中,大家都知道這兩個宗教被以「舊教」、「新教」區分;在各國統計宗教人口時,也會將天主教和基督新教人口分開計算。
德國本來因路德教派掌權而全面禁止天主教會舉行彌撒聖祭,但1529年的第二次神聖羅馬帝國會議,當時神聖羅馬皇帝查理五世在會議上推翻1526年第一次會議之決定,重申天主教為帝國唯一認可宗教信仰,宣布恢復天主教會舉行彌撒之自由。當時離開天主教會,改信奉路德教派的王侯和信眾誓死反對,自稱「誓反教徒」。
要討論是不是同一個宗教,首先要確認「宗教」本身的定義是什麼。可惜的是,中文的「宗教」一詞本身原本是佛教用語,和西方在談信仰的「Religion」一詞意思其實是有落差的。細節不討論,有興趣的話歡迎下載閱讀以下這篇期刊:
〈宗教定義之研究〉,刊於《文化創意產業研究學報》 7卷1期 (2017/03) Pp. 17-24
在猶太教、基督信仰和伊斯蘭教經典中所描述的God觀念裡,在印度教的婆羅門Atman觀念裡,在大乘佛教的達摩觀念裡,以及在道教的『道』這一觀念裡,可以找到怎樣的共同元素?
萊布尼茲認爲,每個宗教傳統都認爲某些事物是神聖的,而所有已知的宗教傳統在對所謂「神聖」的理解上都有共通之處。因此他用以下這些共同的要素來為宗教信仰制定一個精確的定義:
宗教religion此概念在一般的理解中指人類與神明之間的交往領域。在近代的科學萬能主義及極端理性主義思想中。有人覺得宗教的概念非常抽象,很難在具體的社會生活中得到證實。
PS.看完傻眼......原來這就是GOOGLE不到標準答案,只看到一堆論文在討論這個的原因,目前「宗教」沒有統一定義( ˘•ω•˘ )
教父(Padri della Chiesa,特別指初期教會至第八世紀的教會作家,寫的作品在教會內具有教導權威,內容大多是探討聖經和信仰教義)
延伸閱讀:〈宗教〉,《神學辭典》
不知道是沒話題還是怎麼樣,95%的非天主教徒聽到眼前的人是天主教徒都會問一句:「所以天主教跟基督教有什麼不一樣?」大約3%的人會追加:「我知道啦,你們是拜聖母的齁?」在被問了差不多7個七七四十九遍之後,我終於被問到煩死了,找了對天主教和基督(新)教都頗有研究的朋友來一起列出這個差異一覽表,以後就貼這篇文章的網址。
(如果這網址是我給你的,就代表我已經被問過幾百次煩死了,麻煩您先自己看一下,有問題我們再討論,感恩戴德~ヾ(◎´・ω・`)ノ)
教會是唯一、至聖、至公、從宗徒傳下來的
「這是基督的唯一教會,就是我們在信經中所承認的唯一、至聖、至公、從宗徒傳下來的教會」。這四個彼此緊密相連的特徵,顯示出教會及其使命的主要面貌。它們並非由教會自己加上去的,而是基督透過聖神,使祂的教會成為唯一、至聖、至公、從宗徒傳下來的,而且也是基督召喚她去實現這些特徵。
只有藉著信德才能承認,教會是從它的神聖根源取得這些特徵。不過,它們在歷史上的表現,卻是清楚地向人類理智所說明的記號。
梵一大公會議說:「教會藉著她卓越的聖德......藉著她至公的一體性和屹立不搖的穩定性,本身已是一個偉大與永久的可信理由,也是她神聖使命的一個無可反駁的證據。」
「基督的唯一教會......就是我們的救主在復活後,委託伯多祿放牧,由他和其他宗徒負責傳揚和管理的教會......這個在此世建立及組織地有如社團的教會,就是天主教會,由伯多祿的繼承者及與他共融的主教們管理」
梵二大公會議的大公主義法令解釋道:「基督的公教會是救恩的總匯,唯有藉此教會能獲得圓滿的得救方法。事實上,我們相信主把新約的一切恩惠,都託付給伯多祿為首的宗徒團體,為建立基督在世的唯一身體;凡以某種形式屬於天主子民的人,都該全面地加入這身體。」
教宗碧岳九世(Pius IX)於1864年頒布通諭《多麼大的操心》(Quanta cura),論自然主義與社會主義的問題及教會的獨立性。(要是他現在還活著大概每天要狂吞降血壓藥?)
通諭(Litterae encyclicae):教宗對普世教會發出的信,目的是就當代信仰生活上的重要議題,對全體天主子民發出呼籲及指導。重要性和權威度是5顆星☆☆☆☆☆等級~
2024年柯文哲被收押期間,民眾黨幫黨主席辦了祈福大會,說找了「天主教非正式牧師」跟道士一起禱告、祈福集氣,外加吃豬腳去霉運。新聞一出來,網友紛紛開始討論「天主教非正式牧師」到底是什麼,答案就是~沒有這種職位啦~~~至於那個戴草帽的美女牧師,很顯然不是天主教的......
1. 聖職人員(神職人員)
經由聖秩聖事領受耶穌基督分享的神權,用以服務教會的信友,目的是協助將人們引導到通往天國的道路,即認識大牧羊人─耶穌基督。依聖秩聖事授予的不同職份與神權,分為:執事、司鐸(神父)、主教。領受聖秩聖事時,會做出基本承諾,即:服從主教、為教會祈禱(唸日課)、簡樸生活。羅馬天主教會的神父於成為執事時需要承諾獨身生活,所有聖職人員皆為獨身男性。
來看個天主教會祝聖新神父的「聖秩聖事」影片~
2. 平信徒
僅由入門聖事中領受普通司祭職的信友,包含修士、修女及一般教友。使命是在日常生活當中活出基督徒的精神,努力成為更接近天主的福傳者,將喜樂與平安帶到世界上。
補充:奉獻生活者是在聖神的感動下,自由地接受獻身生活聖召的男、女成年天主教信徒,宣發貧窮、貞潔、服從三願,捨棄世俗生活方式,加入屬教會管轄的修道團體(男女修會)共同生活,把自己奉獻於天主,為天國服務。
來個修女日常影片開開眼界
自馬丁路德離開教會後,路德與其他離開教會的基督(新)教提出「信徒皆為祭司」概念,認為信徒可以因「信」,直接從上帝獲取救恩,而無需假手於聖職人員為中介。也在這個概念下,基督(新)教普遍認為不需要聖事/聖禮,信徒透過自身禱告與群體聚會、讀經,即可獲得上帝的恩典。
但經過一段時間的演變,許多基督(新)教的派別認為,擔任祭司職的人不一定要是牧師,一般信眾也可以施行聖禮和祝福。不過因為基督(新)教的派別實在太多了,所以每個派別的說法又不一樣,但大部分派別的牧師、長老、傳道,都是結婚的、沒有獨身制,不限性別,也沒有明確角色階層之分。
以下參考香港神學院的介紹(不過天主教那塊介紹看看就好,不是那麼正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