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單說:充分條件為因,必要條件為果,兩件事若有明確的因果關係
,就一個是充分條件一個是必要條件。若兩件是可互為因果,則稱兩件事互為充要條件,我稱作共存關係。
邏輯是你生活中對於判斷對錯的一種依據,其實就是一種判斷的準則而已,如果你認為邏輯是狗屁,那就狗屁吧!畢竟有很多人也認為台灣的法律是狗屁!
結果論是一種邏輯謬誤
,按照上面的邏輯學來說,如果兩事件不是互為充要條件,也就是共存關係的話,把結果當成原因來想,是一種錯誤的思維。另一種情況是兩事件根本沒有相關性或無法印證其相關性,你卻硬要把它們扯在一起。最常見的結果論就是經驗談,更糟糕的是還要拿你那些寥寥可數的經驗來教別人,所以我們都很討厭老人家的碎念。
“我以前沒念多少書,現在還不是活得好好的。”
我有幾個朋友書念得很差,有一個是高一就可以念三次都被退學,有一個是大學念了四間都只念大一。跟他們聚會時都會調侃我,書念得好還不是當個老師而已,一年能賺多少錢?我每個月收租至少都是二、三十萬。有一個是每次碰面都一定要嘲諷我一下,你是台中一中的,我當年是連填志願都不行,但我現在做的生意一年都是幾千萬。我總是笑笑:真的沒用,我就只能當個老師而已。
你賺很多,我很替你開心,但你拿這個來說明你沒念書是對的,是正確的選擇,是想說服別人還是想掩蓋自己的自卑?
假若你今天過得很慘,你會說沒念書是錯的,當年就該好好念書嗎?其實後悔自己當年沒好好念書的人還真不少。
結論是,日子過得好的覺得沒念書是正確的,日子過得不好的覺得沒念書是錯的。基本上都是狗屁思維,難怪你們念不好書。
“我每次吃牛肉都會遇到不好的事情,所以吃牛肉會倒楣。”
有個朋友不吃牛肉,原因是吃牛肉會倒楣,且他已不吃牛肉快十年。他說他是去問過神明的,他其實蠻愛吃牛肉,但每次他破戒就會發生不好的事,所以他嚇到不敢再吃了。我很好奇地問他,是發生了幾次,且是發生了什麼不好的事?他說:就兩次,吃完後不到一個禮拜,他都發生車禍,且都是差點就死了。我笑著說:才兩次你就信了?要不你每一個禮拜都吃一次,一個禮拜內沒事你就再吃一次,如何?我朋友生氣了,說我拿他的命開玩笑。
不是我無厘頭要拿朋友的命開玩笑,而是我那朋友其實出過很多次車禍,兩個月內可以跟人擦撞三次,撞到車險費用一直被調高,後來還有幾間保險公司是拒保。他的保險員就是我的女友,我們就是因為他才認識的,我其實是很謝謝他,也希望他能長命百歲,但我認真認為他的騎車、開車技術要加強,而不是去怪牛肉。
例子是舉不完的,光結果論的例子我可能就可以寫一百篇文章了,但你看笑話的同時,有沒有想通,自己是否也是結果論患者?
最糟糕的是,馬雲的成功祕訣,巴菲特的投資方法…之類的成功人士剖析的文章或影片。看了這類的東西或是上些成功講座,就能成功嗎?這又是另一篇我們可以討論的事了,但你可以先想想,這些是否也是結果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