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導者The Reporter 專題報導:
【被視為父親一般的大人侵害⋯⋯國小棒球隊教練黃偉傑性侵至少22名球員,一審判決13年】 https://pse.is/6pnjtv
「本署偵辦在南投縣某所國小服務,且兼任學校棒球隊教練之黃姓被告涉嫌妨害性自主案件……呼籲如有曾經遭受侵害之學童或其家長勇於出面指證及提出告訴,協助提供更多本案證據或資訊,以利全面釐清案情。」
今年初,農曆年前,南投地檢署罕見發出妨害性自主案件的新聞稿,被告是在南投市新豐國小任教多年、有著奉獻偏鄉教育光環的棒球隊教練黃偉傑,檢察官查扣到少數猥褻男童的照片檔案,以及一本羅列年分以及疑似受害者姓名的筆記本,考慮到「犯嫌當了20、30年老師,每一屆棒球隊又有很多學生,預期到有潛在被害人的黑數,所以希望藉由這樣子(發新聞稿),公開呼籲跟鼓勵被害人能站出來。」
本案22位受害人年齡從剛上國中到近30歲都有,犯行地點遍及教師宿舍、學校體育器材室、視聽教室、棒球隊比賽住宿旅館、汽車旅館、接送學童的自小客車上。檢方對黃偉傑起訴強制性交、強制猥褻、拍攝與製造兒少性影像、故意對兒少犯罪加重其刑二分之一等68個罪名。今天南投地方法院一審判決13年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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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件比較困難的挑戰,第一個是時間真的太久了,是他們(被害人)小時候發生的,我們可能連昨天晚上吃什麼可能都已經不記得,再加上是男生對男生,對他們來講很難以啟齒,必須給他們時間。」
負責偵辦及起訴此案的南投地檢署檢察官吳慧文以極大的同理心與耐心讓陽光照進暗室,她不寄傳票到被害人戶籍所在地,且避開平日的時間開庭,讓他們不用擔心被家人知道,同時以開放式問答、仔細比對細節,讓犯罪事實浮現。
「我跟每位被害人都講一樣的話:『沒有質疑你的意思,可是我們也怕之後你(在法庭上)被質疑,所以要事先問一些可能會被質疑的問題:為什麼你去了一次之後,他對你做這個行為,為什麼還會想要再去找這個教練?』」
眾多被害人向檢察官表示的理由都頗為一致,首先是棒球教練取得家長信任,且當時還小,不知道怎麼拒絕,而且其每次只對一位學童的犯行,導致長年以來,眾多當事人以為只有自己是唯一的被害人,難以向同儕啟齒──即使剛開始把手推開,可是老師還是會繼續這些行為,到後來已經麻木了,心想就算了。許多受害人說起受害經歷都淚流滿面。
「妨害性自主案件中,都會要求被害人具體說出特定的細節與次數,可是他們都說,其實老師幾乎每週、每天都會對他們做這件事情(猥褻、打手槍或口交),所以已經沒有辦法去特定(計算)出來……看卷會覺得很難過,」本案告訴代理人之一、律師杜鈞煒表示,起訴書認定的事實背後,是難以計數的漫長暗夜。
由於被告在審理初期就認罪,減少很多調查程序,眾多被害人不必再被傳喚到法院接受交互詰問以釐清案情。然而儘管證據充足、被告也充滿悔意,公平與正義並不理所當然隨著判決到來——
除了3位未成年被害人外,其他成年的被害人,距離受害時間長達10年以上,已經超過《民法》上的「請求權時效」,也就是沒有機會透過民事訴訟請求損害賠償,唯一的選擇只有接受被告提出的和解條件,以及與身心創傷完全不對等的廉價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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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實上,黃偉傑案並非個案,過去十多年來,國小棒球隊教練性侵小球員的案件屢見不鮮。
2019年,嘉義某國小國中棒球隊教練四度性侵未滿14歲球員;2018年擔任高雄市橋頭區某國中棒球隊教練的謝東宏猥褻少年球員;2016年起,桃園市立青溪國民中學棒球隊教練黃信嘉涉嫌對7位學生性侵,對22位學生為性騷擾行為;2013年,高雄市某國小少棒隊王姓助理教練性侵8男童、逼看A片自慰;2007年,一名球員鼓起勇氣告知家長,教練呂智和、呂智惠兄弟長期性侵、猥褻多名少棒隊員,兄弟分別以10年、9年6月有期徒刑定讞……
監察院曾經在2020年進行「政府對防範兒少性侵案件執行成效之探討」通案性案件調查研究,在調查報告中諮詢的專家、嘉義大學輔導與諮商學系教授朱慧英分析體育選手性侵案的背後因素:
「像身心障礙兒少或是學校運動員的校園性侵案件,一直都有。因為照顧者會有身體接觸,例如教練需要調整選手姿勢,或是身心障礙的小朋友需要生輔員照顧他的生活起居。他們也都在封閉的生活環境共同生活,這些老師教練,影響他們未來的發展很大。例如教練會影響選手能不能進入國際競賽,或是之後到中小學當體育老師,這個資源也是由教練把持,導致學生無法違抗教練。」
「性侵害是一個Power and Control下的產物,這些人在機構內有絕對權力、缺乏監督,非常封閉。只要有這樣的結構,例如像家內也是,較容易產生性侵案件。這些條件下的兒童性侵,比較難自主向外求救,因為兒少仰賴這些人的照顧。」
遲來的真相,終於被揭開了,然而校園內與體育班的結構性問題是否也能被陽光照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