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信最近的房市氣氛真的很糟,之前賺得盆滿缽滿的,提前放寒假出國旅遊去了;有的呢,則是開始做起了外送打工,至少有一點收入可以負擔每個月的房仲固定開銷;有的呢,則是提高一些出租型的案子。畢竟現在房子不好賣,很多屋主覺得時機不好,本來要賣的乾脆收回不賣,轉租待變了。
最近聽到朋友就是這樣,房子賣不掉,那就先出租吧。是當仲介的朋友轉介來的,仲介掛保證說絕對是個天使租客,配合度很好,也很愛乾淨云云。然後大家就開開心心成交了。
中間呢,朋友也有去過幾次,收一些房租之外的費用,像是水電費啊管理類之類的,乍看之下屋況確實保持的不錯,房子裡面也香香的,但朋友皺眉的地方是在於,這個租客居然有養狗!?
早說!為什麼不早說?
租給別人的時候沒有特別說能不能養寵物,現在人家住進來了,又沒甚麼大過失,好像也不好意思硬生生的趕人家出去,想說不然就先這樣好了。
然後前一陣子退租了,朋友來找我大吐苦水。
事情是這樣的,因為朋友家的裝潢其實很用心,是那種溫馨路線,人見人愛那種。講白了就不是那種投資客的簡單隨便裝潢。退租之前,租客是很盡心盡力的打掃,至少櫃體地板冰箱等地方,真的都是做到恢復原狀。
罷特!又是那個罷特!
親眼所見才知道租給養寵物的人,房東在收回自己房屋之後,真的要能恢復原狀到底有多麻煩:
聽到這,也不難理解為什麼現在很多房東願意加入包租代管的行列,因為房子丟給包租代管業者,租金我要拿,煩人的事情像是空窗期或是房客管理我就不想碰了。約一簽三年五年,每個月租金自動入帳,煩人的事情通通外包給業者,反正等三年五年到了之後要頭痛再一次頭痛就好。
或是,真的要租給養寵物的,先是租金拉高一點吧,然後最好是裸租給租客,甚麼設備都不要附了,要附也是附最便宜的,壞了也不心疼的那種就好。
不然啊,自己做了美美的裝潢,結果租給別人住,百分之一千,別人都是不會愛惜的。
然後聽完只覺得,難怪不缺錢的人,寧願房子空在那邊也不願意租給別人。說真的,台灣的房東都是佛心來著,租金投報率爆幹低也就算了,還要擔心受怕遇到租屋蟑螂或是租霸,真的是傷心又傷身。
至於朋友是怎麼想的?本來他一度很杜爛,想去跟租客求償換沙發和請專業清潔公司的清潔費用,我是勸他算了。請神容易送神難,人家也是真的有盡力打掃,退租的時候小小一個房子打掃了四五個小時,至少皮朋哥認為很難清潔的冰箱,是真的有做到幾乎快跟新的沒兩樣;床墊也是,既無污漬也無異味。有些小瑕疵...真的是得饒人處且饒人吧。
不經一事不長一智,以後就知道都要把醜話都先講在前面,禁寵。真的必須要養,那租金灌20%上去;如果租客答應不養寵物,後來卻被抓到偷養,押金就全部沒收。這可不違反定型化契約的內容。
朋友默然...聽完皮朋哥的建議表示:唉,也是。為了幾萬塊的費用去打官司?律師費都不夠付吧?
至於皮朋哥聽完這個故事,就去報名包租代管課程要去拿正式證照了,以後要不要執業投入包租代管業務?再說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