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勞動部鬧得沸沸揚揚的職場霸凌事件,說實話,以現今職場而言我一點都不意外,因為在我成為業務之前的前身我是品管職&勞安衛,在那段時期我就已經明白勞安法不過就是一個笑話,會相信法律可以保障的人只能說[你很傻],職場需要的自保以及不相信他人的信念是絕對必須的。
當然我在剛出社會也有被霸凌過,那時候是在某間日商(做電容的還挺大),某些主管是沒有口德的,會在那邊咆嘯新人啦或者說你動作那麼慢,你是烏龜嗎?這種嘲諷字眼,以前我不會反擊,造成自己身心都得了一場重病,睡也睡不好,躺下還會暈眩,而且在離職後自己轉化變成了[易燃易爆炸]的狀態,最終去國外一陣子後才發現,這人間真的也就是這樣,只能良心給點建議,讓大家自己調適;不過先說我是[反派],我不在乎血流成河。
首先,心理層面
1.不要走心:
百分百的大忌,走心會造成身心上的問題非常嚴重,甚至影響判斷,別人說的、主管說的那又如何,我行我素也不會怎麼樣,很多人因為有家庭甚至家庭考量不敢離職或者為了升遷隱忍,我要說這是[大錯特錯],不要跟我說什麼為了家裡,如果這真的是個[家],家人也該考量你的身心狀況,而不是讓你/妳自己承擔。
再來,法理層面
2.法條熟記:
對,勞基法跟職安法幾乎都沒啥用,但是你/妳確定主管這些人會懂嗎?答案是不會,他們自己都不懂了,雖然爛跟沒啥用,但是你要熟,只有熟悉者可以用法律去壓,反正主管了不起一句你是不是不想做了?真必要直接弄他,看你是要走議員關說還是告他都成,反正都要走,怕啥呢?
3.無欲則剛:
無欲則剛確實如此,不需要或者得不到的東西太多時,自然也就不會怕這些人了,尤其當現代人沒有三貸時啥都奈何不了你(車貸、房貸、下一代);想想都已經沒有了到底還有什麼好怕的呢?光腳的可不怕穿鞋的。
其次,非法手段
4.人身手段:
職場而已,不過小社會,[法條搞不過,那就搞生命],這邊其實很推崇武力解決任何事,很多人一定會說這是不對的(恩,我知道),然而法律這種有錢判生無錢判死的狀況幫不了你的時候,花點錢解決也未嘗不可,我就問諸君[人命值幾錢],只是這手段,你覺得值還是不值?
(就問你為啥要自殺?自己都敢殺了那其他人又有什麼差呢?)
最終.....
5.看破紅塵:
然而反擊這玩意,會了又如何?不會又如何?其實最大問題不單單是政府,我們自己人民也是,去到國外工作也是自己人弄自己人,台灣人最好笑的話就是所謂的[人情味],人民才是最應該起來反抗這些錯誤政策跟慣老闆的,然而多是奴才,只會想著別人去死自己坐收漁翁之利,這樣的人民又怎麼可能會不沉淪,正因為改變不了,最後也不過就是這一副臭皮囊&虛偽的夢結束罷了。
尾語:
錯誤的政策、錯誤的主管、錯誤的一切,現今也不過是大家一直自我欺騙換來的答案,長時間造成的問題也不可能用一次兩次就解決得掉,只有體制破而後立才有可能真正改變,不然他就是一直延續下去,這場霸凌也不過是雷聲大、雨點小而已。
(說起來勞動部都這樣了,你還能期待什麼呢?)
(只能改變自己,去爭你所期望的公平與正義)
(能夠幫助自己的永遠只有自己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