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是不是也有這樣的心聲?我不過就是請個員工,怎麼事情這麼多?原來請員工不只是付薪水叫他做事而已,還有很多很瑣碎的事情要處理。例如說一月馬上就要到了,又到了申報扣繳憑單以及二代健保補充保費明細的時間了,感覺就很麻煩。
而且聽說並不是所有的薪水都要繳稅,有些是應稅,有些是免稅,如果不小心申報錯誤,把免稅的薪水當成應稅,讓員工多繳個人所得稅,那事情就大條了,弄不好可能還會被員工檢舉。
以上各位創業者的心聲我都聽到了,如果你是113年度才開業的老闆或是會計人員,馬上就要面臨人生第一次申報扣繳憑單及補充保費明細了,不知道到底要怎麼申報的話怎麼辦呢?沒關係,我來解救你了!
看完本集影片,你將會了解:
1️⃣區分薪水是否要報稅
2️⃣薪資扣繳的疑難雜症
3️⃣補充保費明細申報
分享一個公司最常被員工問的問題之一:為什麼薪資扣繳憑單的金額跟我實際領的薪水不一樣呢?
這個問題換個方式問,公司發的薪水全部都應稅嗎?會不會有一些是免稅的?如果申報員工薪資扣繳憑單是你的職責,不論你是新創老闆或是公司的人資、會計,請一定要釐清應稅薪資與免稅薪資,因為一旦不小心將免稅薪資誤歸類為應稅薪資,會增加員工的薪資扣繳憑單金額,可能會讓員工多繳稅,這樣就麻煩了。
首先,扣繳到底是什麼意思?扣繳憑單又是什麼?
扣繳不是公司繳的稅,公司只是在付錢的時候,先代替所得人把他應該繳的稅款暫時先扣起來,並且繳給國庫,這樣子而已,而且公司是有義務幫所得人代扣稅款並且繳納稅款,以及還有申報的義務。
所以扣繳也許對公司來說有點麻煩,但不會增加公司的稅喔!需要注意的是,既然公司有扣繳的義務,代表如果公司未依規定扣繳以及申報的話,可是會有罰則的喔!
至於有哪些所得需要扣繳,扣繳的趴數是多少?這個範圍非常大,講完大家都睡著了,所以今天我們聚焦在薪資所得的扣繳上。
接下來重點來囉!到底什麼是扣繳憑單?為什麼要有扣繳憑單這種東西?很多人對於這件事情難以理解,其實你就簡單這樣想就好了。
公司平常營運的支出,應該都要取得廠商開給你的發票,當你拿到這張發票,如果是可以扣抵營業稅的發票的話,你就會將這張發票拿去申報扣抵營業稅,而廠商也會將這張發票拿去申報營業稅,因此同一張發票的買方與賣方都申報了,國稅局就能掌握這筆交易。
所以簡單說,發票就是一種勾稽的機制,只要發票開出來,買賣雙方都逃不掉。
接下來試想一個情況,當你付薪水給員工的時候,他們會開發票給你嗎?或是你付房租給個人房東的時候,他們會開發票給你嗎?應該都不會,對嗎?
所以國稅局是不是就無法掌握這些員工以及房東賺了哪些所得?那國稅局要如何掌握他們的所得呢?聰明的你應該猜得到了,就是運用扣繳憑單的制度。
每年一月份,公司行號要將去年整個年度需要申報扣繳憑單的資料申報給國稅局,例如民國114年1月份申報的扣繳憑單,所得期間是113年全年度。其實不只是公司行號,包括大部分的事業、機關、團體、組織都要申報扣繳憑單。
至於有哪些項目要申報扣繳憑單呢?這個講下去會沒完沒了。簡單提一下一般常見的項目,有薪資、租金、執行業務、捐贈,這些是最常見的項目。
另外,如果你有收到廠商給你的贊助,例如尾牙摸彩的獎金或獎品,也要申報扣繳憑單,類別是其他所得,這個部分非常容易遺漏,需要特別留意!
簡單介紹完扣繳與扣繳憑單之後,接下來我們集中火力介紹如何區分應稅薪資與免稅薪資。只有應稅的薪資會顯示在扣繳憑單上,所以必須先區分好應稅與免稅,申報的扣繳憑單才會正確。
第一個觀念,要先來破除很多人的迷思,有一個都市傳說是這樣子的:把原本固定的薪資拆分成其他的名目,就會變成是免稅的。
請勿相信沒有根據的說法,沒這回事喔!不論發薪的名目是什麼,除了少部分的例外情況以外,原則上都會歸類在薪資所得,既然都叫做薪資所得了,當然就要計入課稅。
具體上薪資所得到底包含哪些項目呢?例如:薪金、俸給、工資、津貼、歲費、獎金、紅利、各種補助費,以上這幾個項目應該就囊括了大部分發薪的內容了。
第二個觀念,這些廣義的薪資所得當中,並不是所有的項目都是應稅的,因此,本文介紹7個與薪資相關的特殊項目,協助大家釐清這些項目,應稅薪資與免稅薪資該如何區分,7個項目分別有:加班費、特休未休工資、伙食費、保險費、員工旅遊、健康檢查、喪葬補助,以下依序介紹
✅加班費
如果加班沒有超過規定標準就是免稅;相反的,加班超過規定標準的部分則是應稅,重點是,規定標準是什麼呢?
標準分別有工資與工時這兩項,工資的規範在勞基法第24條,講的是延長工作時間之工資,就是加班費啦。而工時的規範在勞基法第32條,講的是每月平日延長工作總時數。
實務上比較常看的是工時,因為工時很明確,比較簡單的情況是以每月加班時數46小時為上限,在46小時以內是免稅的,超過的時數就要計入薪資所得課稅。
要注意的是,如果是在國定假日、例假日、特別休假日加班的話,加班時數不計入「每月平日延長工作總時數」,意思是說,就不算在46小時以內了。
當然,加班費有各式各樣的狀況,這邊是以最單純的狀況來說明。
分享一個常見的問題,如果有按月定額給付之加班費,在46小時以內的話,是不是也免稅呢?理論上這類的加班費應該是屬於津貼,沒有免稅喔,是要課稅的。為什麼呢?因為通常加班費不會剛好每個月都同樣的時數、同樣的金額,所以按月定額給付在形式上比較像是津貼,固定每個月都會補貼給員工的。
舉例來說,假設員工月薪3萬,這部分是應稅的,另外有加班費3千,這部分是免稅的。但如果這個3千是按月定額給付,這3千可能就不能算是加班費,因此員工的實質月薪是3.3萬,薪資扣繳憑單的金額就是3.3萬。
✅特休未休工資
有的人特休假太多沒有休完,拿來換錢,就是特休未休工資,屬於「不休假獎金」,在性質上為「假日加班費」,依《所得稅法》規定,只要金額符合勞基法規定的標準範圍內者,免視為薪資所得。講了一大堆,重點就是特休未休換錢的話是免稅的。
但是有例外,如果公司特休給假天數優於勞基法,則未休天數折算工資後,優於勞基法的天數,還是要併入薪資所得課稅,因為公司多給你放幾天假,類似優待你的福利,所以這部分要課稅,應該很直觀也很合理。
✅伙食費
例如伙食津貼,一般公司常見的方式是發放伙食代金或是誤餐費給員工,每人每月3,000以內是免稅的,超過的部分就會記入員工所得課稅,但一般很少會超過。
✅保險費
通常公司會幫員工投保團體保險,公司負擔的保費會不會計入員工的所得課稅呢?如果同時符合下列所有條件的話,是免稅的
1.險種=團體(人壽/健康/傷害)保險
2.保費負擔=營利事業
3.保費金額=每人每月≦2,000
4.受益人=營利事業或員工/家屬
如果這四個條件有任何一項不符合的話,保費就會列入員工所得課稅喔,但大部分應該都是免稅的居多,因為公司團保的型態都差不多,由公司負擔保費,受益人的安排一般也是員工本人或家屬,而且公司幫員工投保的團險一般來說都是基本的,不會保到太高的金額,所以大部分的員工團保是免稅的。
✅員工旅遊
如果公司舉辦全體員工都可以參加的旅遊,所支付的費用,不算是員工的所得,因此是免稅的,不論是國內旅遊或國外旅遊都一樣。
這邊要特別注意的是,以現金定額補貼或僅招待特定員工(如達一定服務年資、職位階層、業績標準…)旅遊部分,屬於營利事業對員工之補助,既然說是補助了,所以這部分就是應稅的了。
另外,有時候公司會補助員工的眷屬一起參加旅遊,補助的部分就會列入員工的薪資所得,我想這應該滿合情合理的。
✅健康檢查
健康檢查到底算不算員工的所得?這是很多公司行號共同的疑問。健康檢查可以簡單分成三類:一開始受雇時做的體格檢查,以及在職期間的一般健檢,最後一種特殊作業健檢指的是危險性比較高的工作,他們有另外的規範。
這三種健康檢查分別在檢查時間、費用負擔與雇主補貼檢查費用,這三個項目略有不同,也因此有不同的課稅標準,有興趣的朋友請參考這張表,整理得很清楚,應該一看就懂。
✅喪葬補助
喪葬補助簡單分成兩種。
1️⃣員工的眷屬死亡,公司補助給員工,既然是員工收到這筆補助款,當然就會計入員工的所得課稅。
但是這當中還是有小細節,如果這個喪葬補助費是由公司給付的話,就會申報薪資所得;如果是由職工福利委員會給付的話,就會申報其他所得。
不過一般新創公司應該不太會有職工福利委員會,所以這部分可以看過就好,以後有遇到時再來複習就ok了。
2️⃣員工死亡,公司補助給眷屬,這個補助款就會計入員工之遺產來課遺產稅。
以上我們介紹了七個與薪資相關的特殊項目,相信可以解決大部分薪資所得的應稅或免稅的問題。
但我們還是要提醒一下,稅法或是相關的解釋函令常常在改,例如當中的免稅伙食費3,000元,這個金額是112年改的,112年以前的金額是2,400,所以如果這些項目的規定有變動的話,也要記得更改喔。
第三個觀念,員工自提6%退休金是免稅的(當年度),所以你在幫員工申報薪資扣繳憑單的時候,記得要將自提6%的金額從扣繳憑單的薪資總額中扣除。
值得注意的是,嚴格說自提6%並不是免稅,只是在當年度不計入所得而已,等到退休領取退休金時,再一併計入退職所得計算是否繳綜所稅。
但對於高薪資所得者非常適用,假設一年薪資所得500萬,綜所稅課稅級距40%,一年自提30萬的退休金,就可以省下12萬的稅金,相當可觀。
但自提退休金除了節稅之外,還要考量到時間成本,因為必須等到退休才能領回,所以時間成本也要納入考量。
另外還有一個常見的問題,代扣員工勞健保費,要從扣繳憑單裡面扣掉嗎?這個問題我們在後面講扣繳的時候再一併介紹,會比較清楚。
恭喜你看完了這三個重要觀念,相信對應稅薪資與免稅薪資有了一定程度的了解了,也祝你申報扣繳憑單都可以順利正確申報。但是人生可能不會總是這麼順利,假設很不幸的,扣繳憑單金額不小心申報錯誤該怎麼辦呢?
沒關係,請參考【報錯很麻煩】薪資扣繳憑單,千萬要注意|EP.13
看到這邊你可能已經覺得頭有點暈了,而且目前我們只談了應稅薪資與免稅薪資這件事情而已,就花了這麼多的時間和精力。
其實,除了薪資申報的問題以外,創業之後還會遇到各式各樣的問題,等著你解決,麻煩的是有些問題等你發現時,往往為時已晚,難以處理,尤其是財務、稅務的問題,更是如此。
所以,我幫大家準備了一個免費的資源「新創會犯的五個錯誤」點此下載,希望對想要創業的朋友有所幫助,有相關問題也歡迎你留言討論。
談完了如何區分應稅薪資與免稅薪資之後,接下來談一下薪資扣繳的疑難雜症。例如說,
❓到底發多少薪水要扣繳呢?
❓可以拆單付薪水來避免扣繳嗎?
❓是不是填寫扶養親屬表就可以不用扣繳呢?
以下我們快速地來一一拆解。
對公司以及事務所來說,扣繳是件很麻煩的事,增加很多的工作量與不確定性,但是你不做又不行,因為違反扣繳相關的規範是有罰則的。
所以,不如今天我們一次把他釐清,到底薪資扣繳是在做什麼?以下介紹判斷是否需要扣繳的2個流程。
先區分發薪水的對象是「居住者」或是「非居住者」。
為什麼要區分這個呢?因為扣繳對於居住者與非居住者有不同的規範,所以第一步要先區分發薪水的對象是居住者或非居住者,而區分居住者與非居住者的判斷方式,請參考【稅務居民】5分鐘看懂「居住者」與「非居住者」|EP.2
如果判斷出來屬於非居住者,就需要扣繳了。如果金額在基本工資的1.5倍以下,需要扣繳6%,如果金額超過基本工資1.5倍的話,需要全額扣繳18%。(可直接參考下圖,比較好懂)
以113年基本工資27,470計算,金額在41,205以下扣繳6%,超過41,205的話需要全額扣繳18%,這邊要注意一下,不是超過41,205的部分才扣繳18%,是全額扣繳18%喔。
114年基本工資是28,590,金額在42,885以下扣繳6%,超過42,885的話需要全額扣繳18%。
舉個簡單的例子,假設公司發薪水給一位非居住者,金額5萬,扣繳的金額就是5萬乘以18%,因此要扣繳9千元。
知道要扣多少金額之後,我們來談一下扣繳完整的流程。延續剛剛5萬元的例子,當你發薪水給員工的時候,先幫他扣9千元扣繳稅額下來,實際發給他的只剩下4萬1,而9千元的扣繳稅額必須在10日內到銀行繳納,並且向國稅局申報這筆扣繳憑單,這完整的流程需要在10日內完成,完成扣取稅款、繳納稅款、扣繳申報。
看到這裡你是不是覺得,也太麻煩了吧!
沒錯,付薪水給非居住者就是這麼麻煩,其實不只是付薪水,假設你的房東是非居住者也是一樣,每個月付房租給他的時候,一樣要在10日內完成扣、繳、報這些動作。
問題來了,我們在影片一開始就有提到,公司行號要在一月份的時候申報扣繳憑單,怎麼現在變成10日內要申報呢?因為一月份申報扣繳憑單的是一般的情況下,但如果是付錢給非居住者這種比較特殊的情況,就需要在10日內完成喔!
解決完非居住者之後,接下來談一下居住者,如果判斷出來屬於居住者的話,就進入流程2。
區分員工是否有填寫「免稅額申報表」?
✅有填寫免稅額申報表
免稅額申報表俗稱「扶養親屬表」,填寫的內容是員工本人、配偶以及扶養親屬的基本資料,原則上跟申報個人綜所稅時的人數是一致的,依照配偶加上扶養人數有不同的起扣點,人數越多薪資起扣點也越高。
如果有填寫「免稅額申報表」,依「薪資所得扣繳稅額表」查表。
查表其實很簡單,以113年的資料來說,假設單身一人,表示配偶與受扶養親屬的人數是0,薪資起扣點是88,501,扣繳稅額2,020。
假設夫妻兩人,沒有小孩及其他扶養親屬,表示配偶與受扶養親屬的人數是1人,薪資起扣點96,501,扣繳稅額2,010。
這邊看得懂的話,表示你會查這張表了,所以你就可以依照實際的扶養人數來查表,馬上就知道薪資起扣金額是多少了,非常簡單。
✅沒有填寫免稅額申報表
接下來,如果沒有填寫「免稅額申報表」的話,我們就不能查剛剛那張表了,就要依照「各類所得扣繳標準」來扣繳。
先講結論,薪資金額從40,020開始起扣,為什麼是這麼奇怪的金額,而不是整數呢?
因為規定是稅額大於2,000才需要扣繳,元以下捨位,而且目前薪資扣繳率5%,所以將2,001÷5%=40,020,這就是40,020起扣的由來。
接下來分享幾個實務上常見的問題,
Q1:免稅薪資也要計入扣繳嗎?
直接舉例說明,假設沒有填寫「免稅額申報表」,原本薪水38,000,沒有達到40,020的起扣點,但是加上免稅的伙食津貼3,000,實領41,000,因此就超過了40,020的起扣點,這樣到底需不需要扣繳呢?
答案是:不需要扣繳。
因為扣繳的基礎是應稅薪資,也就是扣繳憑單的金額,因此,不計入扣繳憑單的免稅薪資是不計入扣繳稅額的計算,因為伙食津貼每人每月3,000以內不計入所得課稅,因此薪資扣繳憑單只有38,000,不包含這3,000元的伙食津貼,所以免稅的伙食費、加班費、特休未休代金都不計入計算扣繳。
Q2:若扣掉代扣勞健保費後剛好未達起扣點,還要扣繳嗎?
直接舉例說明,假設沒有填寫「免稅額申報表」,原本薪水41,000,超過40,020起扣點,原本應該是要扣繳的,但是公司幫員工代扣2,000勞健保自付額,實付給員工剩下39,000,剛好低於40,020的起扣點,這樣到底需不需要扣繳呢?
答案是:要扣繳。
跟上一題一樣,扣繳的基礎是應稅薪資,所以扣繳憑單列的金額就是計算是否要扣繳的金額,而公司代扣勞健保自付額,這個金額與扣繳憑單無關。
如果不容易理解的話,可以這樣想,實際上你付給員工的薪資就是41,000,已經到達扣繳的標準了,所以需要扣繳,至於勞健保的2,000元呢?因為這是員工要自行負擔的費用,跟員工的所得完全沒有關係,不論員工要把這41,000拿去繳勞健保費,或是花費在任何地方,都是他的自由,但都不會影響他的所得是41,000這件事。
而公司之所以幫員工代扣勞健保費自付額,只是讓員工比較方便而已,因為由公司統一作業一併繳納,比起每一位員工都要自己去繳納,顯然是方便的多。
因此代扣勞健保費不會降低員工的扣繳憑單金額。
Q3:月薪分次給付就不用扣繳?
舉例來說,如果我的月薪很高,一個月20萬,這樣可能需要扣繳,如果我把20萬分成好幾次來領,讓每個月都低於薪資起扣點,這樣是不是就不用扣繳了呢?
不對喔!薪資所得是按月彙總的,所以不會因為你把原本應該扣繳的薪資拆成好幾筆來給付就不用扣繳了,沒有這回事,別再相信這種都市傳說了!
Q4:未達扣繳標準,能主動扣繳嗎?
可以的,其實概念就像是每個月都預繳一小筆稅款在國庫,一般來說可以向公司的人資或是會計提出申請,請公司主動幫你每月固定扣繳5%,這樣在隔年五月報繳綜所稅時可以多退少補,感覺繳稅壓力小一點,對於高薪資所得的人滿適用的。
Q5:免稅額申報表一定要寫嗎?
建議要寫。因為如同剛剛介紹的,如果沒寫的話,40,020就要開始扣繳了,如果有寫的話最低從88,501才要開始扣繳,所以有寫的話被扣繳的機會就降低很多了,對員工來說,少被扣繳這筆稅款,可以留著自行運用,感覺還不錯!而對公司會計來說,少扣繳當然輕鬆很多囉!
Q6:兼職所得及非每月給付之薪資,起扣點一樣嗎?
不一樣喔!因為兼職所得或非每月給付的薪資,金額是比較浮動的,因此有特別的規定。只要每次給付金額未達「薪資所得扣繳稅額表」無配偶及受扶養親屬者之起扣標準者,就免予扣繳。以113年來說,就是88,501才要開始扣繳。
以上我們算是詳細的介紹了薪資扣繳的相關問題,相信對你來說多多少少有些幫助,如果有相關問題也歡迎你留言討論。
接下來打鐵趁熱,趕緊來簡單介紹二代健保補充保費的問題。因為一月份大家就要申報補充保費明細了,所以這邊我們就專注於解決補充保費明細申報的問題。
與公司相關的二代健保補充保費大致上可以分成兩類,一類是公司需要繳納的,另一類是所得人需要繳納的,而公司扮演的角色,就是公司必須幫所得人代扣補充保費,並且在一月份時,將代扣的明細申報給健保署。
公司繳納的部分比較單純,我們先快速介紹一下。
有一個關於公司繳納補充保費的常見問題,為什麼只是申報老闆的薪資,健保局就寄單子來要公司補繳二代健保補充保費呢?看完以下這一part就知道原因了。
其實公司繳納的補充保費算法非常簡單,(薪資總額-受雇者健保投保總額)*2.11%,就是要繳納的補充保費。簡單說,如果薪水比健保投保額還高的話,就要繳補充保費。
這個式子裡只有兩個變數,提一下需要特別注意的地方:
✅薪資總額
這邊指的薪資總額是薪資扣繳憑單上面的金額。公司發放的員工薪資裡面,包含有應稅薪資與免稅薪資,而免稅薪資的金額是不會出現在扣繳憑單上面的,所以公司在計算薪資的時候,一定要把應稅薪資與免稅薪資區分清楚喔,這邊的薪資總額只針對應稅薪資,也就是以扣繳憑單的金額計算。
應稅薪資與免稅薪資我們在前面已經做了很詳細的說明,如果前面有快轉或是跳過的朋友,可以再拉回去補一下,會比較看得懂喔!
✅受雇者健保投保總額
既然是受雇者的投保額,當然就不包含雇主,所以為什麼老闆的薪水要全額計入計算補充保費的原因就在這裡,因為老闆是雇主,不是受雇者,因此老闆的健保投保額是不能拿來減除的喔。
如果對於公司繳納的補充保費計算有興趣的朋友,請參考【3分鐘搞定】報老闆薪水要繳補充保費?|EP.18
談完公司繳納的補充保費,接下來談一下所得人要繳納的補充保費。一月份公司要申報的補充保費明細,就是屬於所得人繳納的補充保費,公司要做的事情,就是把你代扣代繳的補充保費明細申報給健保署。
有些公司平常有幫所得人代扣補充保費,但是會忘記申報補充保費明細,那健保局要怎麼知道公司代扣代繳的補充保費,到底是幫誰扣的?扣了多少金額?因此,除了記得代扣代繳之外,還要記得每年度一月底之前,要將補充保費扣費明細申報給健保局喔,這也是公司的義務。
重點來了,到底有哪些所得應該要代扣補充保費呢?所得人要繳納的補充保費有以下這6種,
1️⃣高額獎金(四倍獎金)
2️⃣兼職所得
3️⃣執行業務所得
4️⃣利息所得
5️⃣股利所得
6️⃣租金收入
對公司來說比較常出現的項目有高額獎金、股利所得與租金收入。以下我們先介紹股利所得與租金收入。
只要公司單筆給付給股東的股利達到兩萬元,或是單筆給付給房東的租金達到兩萬元,就必須幫他們代扣2.11%補充保費,並且於一月份申報給健保署,至於申報的表格可以到健保署的網站去下載【補充保險費明細申報書】。
畫面上看到的就是申報書的樣式,申報內容就是把支付日期、金額、扣補充保費的金額以及所得人的身分證字號、姓名,這些資料申報出去。要注意一下,不同所得類別所適用的申報書是不一樣的,小心別用錯了。
另外,一般公司最常見的補充保費就是高額獎金這個類別,或是叫做四倍獎金。意思是對每月員工而言,當年度累計獎金超過健保投保額四倍的部分,需要繳納2.11%補充保費。
那什麼叫做獎金呢?我們可以簡單理解為,只要超過投保額的金額就叫做獎金。
舉一個最單純的例子,假設我的健保投保額全年度都固定是30,300,四倍就是30,300*4=121,200,如果我今年領了150,000的獎金,因此我需要繳納的補充保費金額就是(150,000-121,200)×2.11%=608。這是個比較粗略也比較簡單的算法,如果你沒有打算很精準的話,可以這樣直接算。
但這個計算有很多的細節,例如投保額並不是全年度都一樣,投保額有異動的話如何計算呢?或是雖然我的投保額是30,300,但我有時候領不到這個金額,也許有時候只領25,000,有時候領45,000,計算方式是不是會不一樣呢?請參考【二代健保一看就懂】獎金補充保費怎麼算?|EP.19。
尤其,如果你的公司常常發獎金的話,例如高專房仲或是業務單位,建議你可以看一下計算的細節,因為這部分蠻容易弄錯的。
假設現在你已經知道怎麼計算補充保費的金額了,以後在發薪水給員工之前,就要記得先把該扣的補充保費先扣下來並且繳納,剩餘的部分才匯款給員工。
如果發薪水的時候沒有先扣下來,之後員工才收到健保局開的補充保費繳費單,這時候員工的感受恐怕會很不好,甚至跑去跟公司理論都有可能。
雖然對員工來說,補充保費並沒有多繳,那本來就應該是員工要繳的,只是早繳晚繳的問題而已,但無論如何,收到繳費單感覺本來就是會很不好,所以盡量在發薪水的時候就先扣起來,避免後續的爭議。
快速總結本集影片的重點:
能夠看到現在的朋友,我真心覺得你很厲害,因為今天的內容很多也比較硬,乾貨滿滿,所以可能需要一些時間消化,如果有不清楚的地方也歡迎你留言討論。
對於把文章看到最後的朋友,我們也提供一個高價值的實用工具給你【新創年底大禮包】,相信對於你判斷薪資屬於應稅或免稅,以及各類所得扣繳憑單申報會有很大的幫助。
除了今天談到的薪資申報之外,接下來你可能會面臨到開公司各種稅負的問題,包括營業稅、營所稅、扣繳、二代健保補充保費,所以建議你可以抽空看一下【創業不可不知】開公司有哪些稅?營業稅、營所稅、扣繳、補充保費、綜所稅|EP.15,相信對你會有所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