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
另一方面,如按 3.0_8 的解讀,推導和理解兩者均順理成章﹕
我們認為「名」字用作動詞,統領「天地之始」和「無」兩個成份,用法上類似「非」字及「知」字的用法而無需在我們的語法系統中遷移位置。3.0_8.1 - 3.0_8.7 的解析和推導證明了 3.0_8 的觀點是正確的,並且嚴格地證明了葛玄和王弼的觀點是錯的。
如果我們接受 3.0_8 的觀點,《道德經》上篇一章的意義大概是明確的。
所謂「道可道非常道。名可名非常名。無名天地之始;有名萬物之母。故常無欲以觀其妙;常有欲以觀其徼。此兩者同出而異名,同謂之玄。玄之又玄,眾妙之門」就是說,道有常道和非常道之分,名有常名和非常名之分﹔因此《道德經》上篇一章說的都不是常道或常名。
在這個前提之下,老子稱天地之始為「無」,並稱萬物之母為「有」。假如有人把下兩句解作無欲和有欲的事情的話,那便真是胡說八道了。老子在談有和無,何以突然跳出話題,還用了一個「故」字,跑去說無欲和有欲之事呢﹖
老子實在是說,天地之始,無以名之,姑名之曰「無」﹔萬物之母,無以名之,姑名之曰「有」。因此,只有通過「常無」才能了解天地的奧妙 (觀其妙),通過「常有」才能了解萬物的規範﹑局限 (觀其徼)。無和有為一體的兩面,名稱上的差別而矣。都不易理解,但卻是進入神妙的門檻。
這短短的一章,算是簡略地演示了如何用本書的系統去拆解古籍的歧義句式。餘下的工作交予漢語語言學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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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