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續上集)
做車手尚不足七天,我就已經形同老手,從十分恐慌,到完全不怕,只適應了不到兩天的時間。尤其是數算著分到自己手上的錢,到月底加總起來,竟然超過十萬元,內心真是百味雜陳。真不知是我天生注該要吃這行飯,還是命運安排我非走這條路不可。雖然,走歹路,從來就不會有好下場,但最起碼,今時今日的我,已不求人生路能夠走多遠,只求當下過得爽就好。
我領空放在郵局裡的所有存款,打算買一台四輪的二手中古車,再去銀樓挑一條金項鍊送給阿母當生日禮物,身上大概留五千塊錢零花,其他的全送去給美華(阿祥的遺孀)作生活費,反正我從現在開始,每天都有現金入袋。
阿母看到我開車回家,還闊氣地拿出金項鍊送給她,表面上是高興的不得了,心裡卻是懷疑的不得了。
「哎喲喂呀!你是中樂透是某?這條金鍊項最少嘛有六錢重,連轎車也給它牽下去。俊傑啊!你甲阿母講,你是去吃啥米頭路賺來吔?」
阿爸在一旁悶不吭聲,自從上次大吵一架後,我們父子倆就不曾再說過話,他僅僅是坐在沙發上張著一雙大眼靜待著我的回答。
「妳不識啦!我現在和一個國中同學合股做『指數』,國語叫做『期貨』,只要咱們台灣的股市有漲有跌,抓準它的指數起落,每一點可以賺200塊,一天要賺它幾萬塊嘛是涼勢呀涼勢。」
「甘穩賺咧?」阿母一臉不可置信的樣子。
「人阮不是自己下單,是利用『程式交易』,贏大賠小,當然嘛是穩賺咧!阿母妳要相信我,麥緊張啦!」這套說詞,其實連我也不懂,完全是偉仔早在事先傳授,萬一家人問起來,該怎麼交待錢是從哪裡賺來的,免得讓人起疑。
阿爸畢竟有歲數,世面也見得多,他根本就不把我的解釋當成一回事,突然面露兇相的對阿母說:「伊講的這種瘋話妳也聽得進去!賺錢要真的這麼容易,還有誰願意去做忍者龜!我看閣過無多久,妳欲是想看兒子,就欲去監獄才看得到矣!」
阿爸這話堵得我剎時之間不知如何辯駁,但又氣惱不過,撂下一句:「我欲是賺無大錢,我就永遠抹閣返來這間家。」然後,我果真就再也没有回來過了。
離開家,是因為氣憤,心中卻是欲哭無淚,忽然覺得自己好孤單,好想找個人擁抱。
於是,車子彷彿像是自己在開,不受我的意識主導,直接開到了美華租屋處的樓下。
我撥了通手機電話,確定美華在家,並告訴她說自己現在就在樓下,藉口給孩子帶了一些東西要拿給她,請她通知大樓管理員讓我上去。
美華開了門,邀請我進去,我站在門口看見她臉上掛著淚水,著急的問她:「是閣發生啥米代誌了嗎?妳是咧哭按怎吔!」
「無啦!無代誌啦!緊入內,入內卡講。」
美華一手抱著孩子,一手抺去殘留在臉上的淚水,看了實在教人心疼。
「這些錢,妳先留著用,以後,我會按月拿生活費給妳。」我將一包裝著鈔票的信封交給美華。
「袂使啦!我袂使收傑哥的錢啦!你和阿祥同款,賺得都是甘苦錢,你應該要自己檢起來,留咧將來娶某才對呀!」美華極力推辭。
「啊!我袂記得甲妳講,我這馬已經無咧做忍者龜ㄚ,有朋友招我做伙玩『指數』,很好賺,一個月至少會當賺一二十萬,這一點嘛小錢,對我來講,無影響啦!」
美華被我硬逼著收下了信封,卻因再也忍不住心中愁苦而大哭了起來。經我再三催問,才知阿祥死後,勞工局派人去公司做了勞動檢查,並輔導美華申請勞資爭議調解,開會日期就訂在下個星期二。而公司在這段期間,不斷透過各種方法,恐嚇美華接受公司提出只願賠償30萬元的和解條件,然後要她撤銷申訴,放棄一切權利,否則,走在路上要很小心。
「幹恁娘!那間垃圾公司,竟然使這種小人步,實在有夠可惡!不要緊,開會那天我陪妳去,甭講30萬,300萬嘛無夠!他們若是無好好處理這件代誌,恁爸就拿瓦斯桶去到他家點火。」
美華知道我個性火爆,深怕我惹禍上身,一直阻止我不要介入此事。還說她有考慮過報警,但又怕報警後會更加惹怒對方,反而讓自己和孩子陷入危險,因此她打算在出席調解會的時候,假如不能透過勞工局官員幫忙再多爭取一些賠償費的話,乾脆同意和解,讓整件事情早點落幕,她才能專心地養育孩子。
我不答應,說什麼都要陪她一起出席會議,替她出頭爭取合理的權益。
開會當天,我在現場當著眾人的面,朝公司派來的代表及律師大聲咆哮、斥責、怒罵,但對方完全無動於衷,最後只冷冷說了一句:「既然你們堅持不同意用30萬元和解,我們也無可奈何!若要走民事,這邊嘛無咧驚,要告就去告。」
會議結束,勞工局承辦人員將一張調解不成立的會議紀錄影印本交給美華,並對美華說:「我們勞工局的權限就只有根據公司違法的部份開罰,至於其他民事求償的部份,不在我們的權責範圍內,要請妳們自行去法院提出告訴。如果有任何不明白的地方需要諮詢,在我們勞工局最前面的服務台和一樓的市民服務中心,每週一三五上午都有安排義務律師可以讓民眾免費請教。」
隔天夕陽下山,我買了便當去美華家,兩人邊吃邊討論後續提告的事宜,一直待到快十點才離開。
想不到,竟有數名黑衣人早就埋伏在我停車的地方,見我靠近,立刻蜂擁而上,什麼話也没說,當頭就是一陣亂棒毆打,連車窗玻璃也全部敲碎。
警方據報趕來的時候,那群黑衣人早作鳥獸散、逃得不知去向。美華從樓上陽台發現我被抬上了救護車,馬上抱著孩子急衝下樓,坐上另外一台警車,跟隨前往醫院照顧我。
經過救治,牙齒斷了兩顆,右眼眼角膜破裂,左膝蓋骨凹陷,全身瘀青,有腦震盪現象,傷勢雖然嚴重,尚不致命危。
美華趴在病床邊哭著對我說:「我不告了,什麼條件我都答應!我已經失去阿祥,我不想再失去你。……」
我緊握著美華的手,眼角流著的不知是血還是淚,不禁在心裡發出沉痛的呼吼:「到底是天地不仁,還是像我們這些弱勢者本來就應該被欺負,政府没有站在我們這一邊、法律没有站在我們這一邊、就連神明也没有站在我們這一邊,叫我們這些可憐人要怎麼活下去!」
我暗暗發誓,一定要在最短的時間內賺到最多的錢,再也不要任人踐踏。
出院後,我跟偉仔拜託,請他幫忙推薦,我不想再當車手,我要去水房學習,我要賺錢、賺錢、賺大錢。
偉仔雖然是車手頭,但他對水房的分工也不甚了解,經過數次連繫,並向上面保證我絕對可靠後,才由一名綽號叫做木瓜的小弟開車前來載我去到郊外的一棟五樓透天厝。在進入之前要搜身、要交出手機、還要立下永不背叛的誓約,一旦進入,三個月之內都不准外出。
負責帶我的是一位年約四十歲的壯碩男子,裡面的人都叫他南哥,看得出他的地位不低。但據他自己說,他也只是負責水房的幹部,整個集團的真正首腦另有其人,且從來没人見過,更不知道是誰。
由於我一心想要快點賺到錢,所以我什麼都學,且一學就會,不單是背在腦子裡,還勤作筆記,作成圖表,表面上是為了熟練使用,其實是心裡藏著一個天大的計劃,那就是學成之後,自己獨立出來當老闆。
我加入的這個詐欺集團,算是陣容強大,詐欺手法分為八種,包括假投資、假交友、假網拍、假買賣、假求職徵才、假親友、假冒公務員或檢察官、假中獎通知等等。八種手法會輪流交叉運用,並以約莫三十人為基礎,主要由打電話的「一線」、「二線」、「三線」組成。一線人員負責接通詐騙對象,所以最資淺,大概占三十人裡的三分之二;在經過對談確認有詐騙之機後,就換二線人員上場,憑著豐富經驗,應答熟練,三兩句就能把對象騙得團團轉;接著再由三線人員扮演最後登場的指導角色,要求對象迅速將帳戶裡的錢轉移至人頭帳戶或提領現金送至某處交給某人。
一旦順利拿到錢,一線可抽佣5%、二線7%、三線8%,從我剛進水房擔任一線人員領5%抽佣,一個月後就升上三線領8%抽佣,才短短不到三個月的時間,我就實拿了總計260萬元的報酬。
當我利用短暫「放假」的空檔去到美華家中時,才得知在我失聯的這三個月當中發生了許多事。
第一件是美華並没有拿到30萬元的和解金,而是20萬元;因為對方律師說,30萬元是之前的條件,時效已經過了,現在如果不接受20萬元,那就一切免談。
第二件是美華腹中即將要臨盆的胎兒被檢查出心律不整,出生後恐怕要進行心臟手術。
第三件是因著我強出頭幫美華向公司嗆聲的緣故,牽累到阿爸,害阿爸被公司開除,甚至放風聲給同業,造成阿爸在另覓東家時,處處碰壁。
這一次,我的態度很冷靜,應該說是冷血,連美華都不敢相信我的反應會是如此平靜。我從提袋中拿了十四疊的千元大鈔交給美華,並對她說:「妳將這些錢收好,麥檢進去銀行,先找一個所在藏起來,有需要的時候再拿出來省省的花。過幾天,我會出國一趟,暫時無法度和妳連絡,妳要好好照顧自己和囡仔,知無!」
離開美華家,我又撥了一通電話給阿母,叫她到離家最近的那間超商等我,同樣跟她說自己要出國的事,同樣叫她把裝在提袋裡的一百萬元找個安全的地方收好,千萬不要讓阿爸知道,生活開銷若是不夠,儘管拿出來補貼。
最後剩下20萬元,我透過南哥牽線,認識了一位專門走私槍械的角頭,人稱賈董仔,跟他買了一把半自動手槍和五十發子彈,然後在上飛機前一天的深夜,套上帽兜、戴著口罩,神不知鬼不覺地跑去那間環保公司,趁著四下無人,對著大門和車輛狂射。
就在將子彈全部射完的那一刻,我仰天大笑:「天不收你,我來收你,等我出國回來,保證要你家破人亡。」(待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