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囊括了仁義禮而以德的修養為之,
正因失德才轉而倚靠仁義禮的領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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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德不得,是以有德;
重視德行的人不去計較個人得失,
所以有了權衡輕重理性判斷的修養;
下德不失得,是以無德。
輕視德行的人不願失去所得到的,
因此無法在通盤考量下而有所取捨。
上德無為,而無不為也;
崇尚德行以無為方式領導,
下屬沒有不能夠有所作為的;
上仁為之,而無以為也;
管理上過於強調親近關係,
則處處被人情綁手綁腳以致無法施展;
上義為之,而又以為也;
凡事正義至上的領導風格,
將以無限上綱形式一再擴大執行;
上禮為之,而莫之應也,則攘臂而扔之。
動輒規定優先的管理方式,
當遇到難以應對的情況,
還是(不顧問題)挽起袖子強制執行。
故失道而後德,失德而後仁,
失仁而後義,失義而後禮。
所以在不全然合乎道理的情況下要權衡取捨,
輕重拿捏有失時先倚仗關係動之以情,
若關係基礎薄弱則尋求解釋曉之以理,
正當性不足之下才強行規定更動法條。
夫禮者,忠信之薄,而亂之首也;
在只能靠禮(法)的情況下,
代表尊敬與信任已幾近於無,
這便是混亂失序的首要原因。
前識者,道之華也,而愚之始也。
前面所述(無德)的思維,
雖貌似華麗的大道理,
卻是造就愚昧行事的開頭。
是以大丈夫居其厚而不居其薄;
居其實而不居其華。
因此成熟穩重的人位於根基深厚之處而非目光淺薄,
站在實實在在一邊而不去追求表面華麗。
故去彼取此。
所以應去除那個(膚淺)想法而採取這個思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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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一而再,再而三反覆進行。
失:違背、不合乎。
扔:引也。攘臂而扔之即挽起袖子伸手強拉。
識:思想、內在思維。
華:虛空不實的。
「德」是能夠依循道理並用以權衡取捨的修養,而仁、義、禮皆存在於道之中,當用則用、不該用則不用,沒有必要被仁、義、禮所侷限,一切在考量拿捏後做出最優選擇。至於何謂最優選擇?在〈修養.層次〉談到「無為之益,天下希能及之矣。」因此德的最佳結果即是施行無為領導,而〈百官.稱職〉則論述了無為的目標,即是以「無不為」達到「常無事」的境地。
關於德的修養及其能否運用得宜,還是得看面對個人利害得失的態度決定。有所謂「甚愛必大悖」,當下有難以放棄的利益或沉溺迷戀的事物時,必然無法遵守既定原則,如此又何來「有德」的取捨呢?故曰「下德不失得,是以無德。」
本章從歷史縱深看仁義禮的發展,對其個別利弊有著深刻認識。如 孔子所處朝代自始即重視宗族關係、強調愛護親人而有「周道親親」之說,且其宗法按照血緣親疏來決定權位繼承。仁在《說文解字》的解釋為「親也」,也就是人際關係的親近,故「上仁為之」即在用人治事等方面皆以人際遠近親疏為判斷準則。組織倚重親信好處是容易了解熟識取得信任,並以親屬壓力制約行為而能相對和諧;壞處則為人們常說的「有關係就沒關係、沒關係就有關係」,當滋生弊端需要「打老虎」時往往因為人情壓力作罷,在無可奈何下而「無以為」也。
遇到了上述情況或因人脈基礎薄弱致使阻力重重,這時候就需要尋求「正當性」來彌補。當正當性足以形成「大義」,便能夠大義滅親來解決仁所帶來的無以為問題。義在現實生活中很常見,舉凡各種公平正義、反貪腐、反歧視、人權、環保等很容易獲取人們支持認同,進而形成政治力量推動革新。然而一旦過了頭成了「上義為之」,即今日所謂的政治正確,那麼不跟著高喊謳歌的便被大義洪流所埋没;於是乎這個也正義、那個也正義,不斷無限上綱而無所不正義。如此「又以為」則容易陷入以偏概全、混淆是非甚或本末倒置的境地,進而四處胡作非為造成無法彌補的損害。
仁乃基於人際熟識了解而在相互之間有所尊重與信任,義則是對社會價值產生了認同與期望,於是乎一群人得以摒棄各自差異朝向共同目標努力。雖兩者皆有相當的忠信基礎,但若僅僅充斥滿口仁義美好未來的動聽話語,卻將逐漸遠離道理偏離現實而成了「愚之始」。
禮是所認識圈內人之間的規矩,而約束關係疏遠者的律令稱為法,故儒家性善論以禮而法家性惡論用法。有子曰:「禮之用,和為貴」,意謂著動用法規是為了群體和諧而讓人有所不行。然而「上禮為之」是在缺乏信任與合理性的情況下更改法條規定或擴大解釋範圍,僅為了利用禮法特有的強制性來「攘臂而扔之」做出想要的處置,長此以往不僅失去人心且將使組織運作亂了套。更有甚者,動輒打擊異己入人於罪、橫徵暴斂窮盡資源人力,其不仁不義行徑必將招致廣大不滿怨恨而陷於動亂,故曰「亂之首也」。
現實世界發生的狀況往往不盡人意,本章強調以道德仁義禮的優先次序綜合運用,視其輕重應對進退來用人治事領導組織。能夠完全合乎道理的自然不成問題,若在不同道理之間有所衝突或難以確認何者適用,甚至有出乎意料的變數存在,那麼就需要以德來做出權衡取捨。當權衡的結果仍不盡理想或造成損害,首先倚靠積累的信賴關係動之以情渡過難關,並關懷援助受到影響的人們。仍然不足以解決時則說明緣由曉之以理,以及提出適切的補救措施如改善方案或合理賠償。若還是發現漏洞存在,則修改組織流程、法規條文以謀求強制約束避免重蹈覆轍。如此為之方能顧及全面免於後患,可謂之厚實也。
許多領導者侷限於某些處理形式,尤其水平差者特愛法規罰則等壓制手段,認為其成本低廉簡單好使,殊不知所消費的卻是其立足根本。創新進步、解決問題靠的是道理,仁義則用以維繫人心安定,至於禮法僅做為輔助工具的地位,而在背後統合協調運作的便是德。認為只要有完善制度便能高枕無憂的想法,便是在觀念上本末倒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