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多人認為「以和為貴」乃自古以來的優良傳統文化,凡事應強調和氣至上、避免衝突以維持人際和諧為優先。然而此言一出,年輕人不免心頭湧出一股厭惡之感,畢竟過往經驗裏總是在遭遇委屈不平時再被長輩上級當頭一棍,意思就是要自己硬吞隱忍委曲求全。但是各位想想,傳說中博大精深的中華文化只是拿來倚老賣老的把戲嗎?這成語出自於《論語.學而》的「禮之用,和為貴,……,知和而和,不以禮節之,亦不可行也。」<註1>意思是禮在運用上要重視和,如此則帶出「什麼是禮」及「什麼是和」兩個疑問。
所謂的「禮」是指關係圈內人的規矩,而對人際關係疏遠者用的叫做「法」;圈內人即為親人、熟人、工作夥伴等,古人叫做君臣、父子、夫婦、兄弟、朋友。規矩則是定義了人際互動的準則,比如家庭責任與內務分配、工作排班及薪資獎金、公司人事與升遷標準、親友結婚禮金多少、家人住院或喪葬費用分擔、遺產分配……,其實都是關乎日常生活的瑣碎項目,而讓一般人吵翻天的不就是這些事兒嗎?能讓人服氣、心平氣和地接受恐怕並非易事,故曰「和為貴」,這個貴或能解釋為「難能可貴」吧。正因關乎熟識之人的互動,「禮」包含了對他人尊重而自我節制,無論這些規矩是否以文字或制度化,自然不能撕破臉面埋下仇怨,畢竟往後日子還得相處必須拿好分寸才行。
如果把「和」解釋為和氣、和平至上的話,一起爭端就找長輩權威來施壓,或者直接忍氣吞聲就行了嘛,那還幹嘛講什麼規矩呢?因此古人說「不以禮節之」的「知和而和」,也就是動輒施壓硬拗、為了和氣而和氣的做法顯然是不可行的。若以和諧、調和的角度視之,除了要化解彼此的不滿與怨氣,而且盡可能地讓雙方得到可接受的結果,如此才不致影響日後的關係互動。借用《老子》沖氣以為和<註2>的概念,中和(協調)的達成須依靠相反的力量交互作用,也就是讓當事人在其要求與退讓之間來回擺盪,各自內心終將出現可接受的範圍區間,即能理解當下彼此妥協乃是一種平衡狀態。因此重心應放在談判調解的過程而非儘速地得到結果,否則一旦積怨成仇,處理後續問題的時間與成本將遠高於協商的付出。
雖然有人認為協商實在太麻煩了,就按上面(高層)定好的規矩照做行。其實對於熟稔此道的人來說,在溝通協調之前早就想好「自己要什麼、對方想什麼、能給出什麼」的答案;一方面加深對自身條件與立場的認識,二來增強摸清對方思維的同理能力,更重要的是理解到大家都已在各取所需的期望下各退一步,有些要求在當下是做不到的(即「有所不行」<註1>),因而怨恨不滿得以有效消除,這便是在禮的節制下所產生的和。
總而言之,只會用「以和為貴」來拗人的傢伙,到底是欺負你不懂,還是連自己也不懂呢?
註1 有子曰:「禮之用,和為貴,先王之道,斯為美。小大由之。有所不行;知和而和,不以禮節之,亦不可行也。」
註2 <致知.傳承>萬物負陰而抱陽,沖氣以為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