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產片《破·地獄》雖然已經上映兩個多月了,其社會熱度仍方興未艾,有傳聞說2025年農曆新年期間會推出加長版,我非常期待,樂見其成。
我曾在網上撰文表達自己的《破·地獄》觀影感受(「一個容不得半點馬虎的問題 —— 也談《破·地獄》https://pincong.rocks/article/79842」),有網友回應我的文章,說「有聖靈內住的基督徒不會對這部電影有興趣,因為天主是忌邪的」,就是說基督徒不應看這類宣揚崇拜外邦神的電影。我對於這種意見持保留態度,覺得基督徒看這類電影合適與否,要視乎觀影者的動機與目的。
根據聖經,如果天主子民崇拜天主以外的神,就違反了天主十誡的第一誡。天主說:「不准你朝拜別的神,因為上主名為忌邪者,他是忌邪的天主。」(出谷紀34:14)我身為基督徒,天主的兒子,由始至終都不相信The Last Dance可以救人出地獄;我進戲院看《破·地獄》,是想藉着這齣現象級的電影去更深入地了解世人為何及怎樣去朝拜別的神,好讓自己在這個充滿陷阱的世界中,更有智慧地走耶穌基督的道路。天主說的「忌邪」,是嫉妒的意思;祂與子民立約,視子民為妻子,因此把子民朝拜別神的行為視為行淫。妻子紅杏出牆,丈夫必然忌恨;天主用這個人倫關係的比喻來教導自己的人民守真理、走正道。天主是絕對不會因顧忌或嫉妒邪魔撒但而躲避The Last Dance場合的,天主是創造宇宙萬物的唯一真神,若祂駕臨現場,「急急如律令」地逃之夭夭的只有魔鬼撒但。
根據聖經的記載,天主聖子耶穌基督從來不會躲避罪人及魔鬼,當法利塞人指耶穌及門徒不應和罪人一起吃喝時,主耶穌說:「不是健康的人需要醫生,而是有病的人。我不是來召叫義人,而是召叫罪人悔改。」(路加福音5:31-32)有一次主耶穌遇到一個被大群魔鬼附身的人,「他從遠處望見了耶穌,就跑來,跪在他前,大聲喊說:『至高天主之子耶穌,我與你有什麼相干?我因著天主誓求你,不要苦害我!』因為耶穌曾向他說:『邪魔,從這人身上出去!』耶穌問他說:『你名叫什麼?』他回答說:『我名叫「軍旅」,因為我們眾多。』他再三懇求耶穌,不要驅逐他們離開此地。那時,在那邊山坡上,有一大群豬正在牧放,他們懇求耶穌說:『請打發我們到那豬群,好讓我們進入牠們內。』耶穌准許了他們;邪魔就出來,進入了豬內。那群豬約有二千,便從山崖上直衝到海裡,在海裡淹死了。」(馬爾谷福音5:6-13)由此可見,若把「天主是忌邪的」理解為天主顧忌、躲避罪人及魔鬼,是不符合聖經的。
耶穌基督派遣門徒進入這個被魔鬼撒但控制的世界去傳福音時,吩咐他們說:「看,我派遣你們好像羊進入狼群中,所以你們要機警如同蛇,純樸如同鴿子。」(瑪竇福音10:16)所以,只要基督徒以耶穌基督作後盾,不犯罪、不給魔鬼留餘地、倚靠天主、遵從福音的教導,那麼即使身處世界的「狼群中」也不必懼怕,無需顧忌、迴避朝拜別神的場合,因為內住在我們心中的天主聖神遠比世界上的一切敵基督的勢力強大(若望一書4:4)。因此,我每次出席親友的Last Dance葬禮儀式時,到場時都會謝絕司儀遞過來的三支香(他馬上就明白我是基督徒),然後我一面按司儀的指引向亡者遺像三鞠躬,一面在心中為亡者向天主祈求垂憐;當葬禮的「破地獄」儀式進行時,我從不避席;因為我的在場既是對亡者的遵重及懷念,也是對亡者家屬的安慰;但我不會像其他在場人士那樣為亡者摺疊金銀紙元寶。如此,我在世界中的這個Last Dance場合,在尊重亡者及其家屬的前提下,儘管沒有做什麼特別事情,卻向在場人士見證了基督徒是不認同燒香破瓦的Last Dance意義的;住在我內的天主聖神從來沒有因為我這樣做而責備過我的良心。
關於有聖靈內住的基督徒應不應該看《破·地獄》這類宣揚崇拜外邦神的電影,我認為按照自己的良心去做就好,如果良心指出看某齣戲會妨礙我通過耶穌基督所指引通往天國的那道窄門,我就絕對不會看;但是當我想看《破·地獄》的時候,良心沒有不安的感覺。但必須再次強調:基督徒觀看這類電影前,應該先檢查自己的觀影動機與目的是否正確;天主是按照每個人的特點去分派人生功課的,因此,我們「不可把自己估計得太高,而過了份;但應按照天主所分與各人的信德尺度,估計得適 中。」(羅馬書12:3)如果我們確信觀影有助於自己及他人更接近天主的真理,便可購票進場;否則就不應該看這類電影。
聖保祿宗徒說:「對那些法律以外的人,我就成為法律以外的人,為贏得那些法律以外的人;其實,我並不在天主的法律以外,而是在基督的法律之下。」(格林多前書9:21)我認為自己觀看《破·地獄》時,我並沒有違反基督的法律。希望我的觀後感想,能夠讓一些「天主法律以外」的人認識耶穌基督、轉向天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