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在讀聖經的歷史 認識 猶太教,基督教與伊斯蘭教 雖然還沒讀完與完全認識, 但初步的認識,我目前認為經典 是傳說與現實的交織而成,這些先知們用這些已發生的過去作為反省,去從中從錯誤中去學習與領悟來教導下一代,就這樣的一代一代的言傳也好刻石板也好再加上後人的編輯,雖然不是真的有神而是創造神話來使人類有協同能力而聚集。 來繼續聊,再來我的認知是因為當然 的時代是2千多年或事件發生在 BC 更早之前……由於人們的知識水平社會制度,道德倫理並沒有明確規範,所以可以想像那時候人類們的亂無章法的生活,聖典也是給他們(人類)一種 規範的寄託。 對於沒有現代法律制度的人類社會來說,宗教信仰提供了一種穩定性,讓人們能夠遵循共同的規則,而不是陷入混亂或弱肉強食的局面。 而超自然的懲罰,也是對於人類的示警,人們必須工作,以現代的角度的思維,社會的建造 例如現在的排水建設,堤防的設計,河道的整治,預防火災的規劃……這些示警的懲罰提醒當時無知的人類要有協同合作,來整治社會。使部落或縣市逐漸發展更完整的社會。 同樣的,許多宗教都有潔淨規範(如猶太教與伊斯蘭教的飲食戒律、基督教對衛生與禁慾的教導),這些規範在當時也具有實際的防疫作用。比方說,禁止食用某些容易帶寄生蟲或病菌的動物,或者要求信徒定期沐浴、清潔居所,這些做法雖然被賦予了宗教意義,但從現代角度看,也是在維護公共健康。 宗教經典的誕生,既是人類對過去經驗的反思,也是一種建立社會秩序的手段。在早期社會,這些經典提供了法律、道德與公共衛生的基礎,讓人類能夠在混亂中找到方向。透過超自然的懲罰與承諾,它加強了集體信仰,使人們願意遵守規範,進而推動社會發展。 然而,宗教並非靜態的,而是隨著社會需求而變化。它既可能成為促進合作的力量,也可能與權力結合,影響歷史發展。因此,我們在理解宗教時,應該超越單純的信仰或無神論對立,而是將其視為人類社會發展的一部分,思考它如何影響我們的文化、價值觀與未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