瓊瑤《我的故事》舊版第十六章名為「一九六四年・離婚・寫作」,上接第十五章末,平鑫濤送瓊瑤一部落地電唱機,其後瓊瑤的第一任丈夫慶筠(化名)因遇上創作瓶頸期,打算到清水去隱居,同時瓊瑤和他正在認真討論離婚。第十六章的開始是瓊瑤自述一九六四年的生活開始起很大改變,除了父親去新加坡教書,還有她和慶筠分居。
新版第十六章則名為「清水與離婚」,是從平鑫濤送了電唱機給瓊瑤後就立刻分章,於是,慶筠提出去清水隱居的事就成了第十六章的主要事件,瓊瑤還順帶補充了他們去離婚公證處辦離婚的經過,不過這次離婚因為缺少見證人,而慶筠態度也很消極,因此辦不成。(《我的故事》春光版,頁241-242)
新版第十七章的內容是舊版裡完全沒有的,標題是「《天網》與《煙雨濛濛》」,補充了《煙雨濛濛》的寫作和修改過程。當時,平鑫濤向瓊瑤表示她的《天網》稿子需要緊急修改,就請了瓊瑤從高雄去臺北改稿,平鑫濤還選了去野柳改稿,當天自然改不完了,瓊瑤把稿帶回去改,最後把《天網》改成了《煙雨濛濛》,成為定案。新版第十六、十七章有了大幅增訂,第十八章的內容才接回舊版的第十六章。
2025.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