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介紹作家Elizabeth Gilbert 談論到的 Hobbies, Jobs, Careers, & Vocation 的差異、一些個人想法,再加上與占星概念的比較。
- Hobby 愛好
單純為生活帶來樂趣
Purely for pleasure
非必要的,但若能有更好
It’s not required, but it’s a nice thing to have
- Job 工作
唯一必須要有的
The only thing you do have to have
工作不是用來成就自己或讓自己快樂
It doesn't have to be joyful or fulfill you
- Career 事業
熱愛的工作且願意付出額外的時間心力
A job that you are passionate about and willing to put extra hours
只有熱愛的事業 或者 沒有事業
You should love your career or not have one
最糟糕的是為了一個不喜歡的事業奉獻
If you have a career you hate, it's terrible
- Vocation 志業
召喚
Divine invitation
無法被拿走、被剝奪
Nobody can take it form you
無法透過別人給予
Nobody can give it to you
不受收穫影響
It’s doesn’t matter whatever comes with it
工作與事業的混淆
說到事業(career)與工作(jobs),好像可以看見某種生活中的忙碌剪影重現…
很多人都有被迫在自己不喜歡的工作上花費超過應有時間精力的經驗,算大概已構成一種“不熱愛的事業”了吧。在本文討論範疇來看,這種模式可是化外之地阿~
顯然很多人以經營事業的方式對待只是為了生存的工作。
(怎麼辦?quit that career and just go get a job !!!)
- 有無熱情是關鍵
從現代占星觀點進行粗略類比,這裡所說的jobs較接近現代占星第六宮的範疇,是為了生存、付帳單等必須做的事情的其中一種手段、一種交換。
真正值得投注心力的較接近第十宮(事業宮),包含了自己、他人、以及集體社會考量,既不是單純為了自己的快樂也不是僅僅是求生手段。
上述這種不熱愛的事業,就像是失衡的第六宮,自古以來殘留的奴役心態讓人陷入我必須不計辛勞地完成任務的狀態。
志業(vocation)不是一種愛好(hobby)嗎?
關於vocation這個字,原本一直以為是假期的意思。vocation來源是拉丁文:to be called,看來這個字本身就跟滿足感、成就感、享受無關。
Vocation 也接近於Rick Rubin所說的Life purpose,按他的說法“你可以做很多工作以支持你的志業”。
個人在體會這些概念時有個疑惑,可以不計結果持續不斷執行的事情應該至少就算是個愛好吧?
針對這個疑惑,Elizabeth Gilbert的說法讓我感到有趣同時也略令我震驚。寫作是她的志業,但從來不是愛好。只是後來變成了工作,進而成為了她的事業。或許對Elizabeth Gilbert來說,驅使她一直寫作的不是愛好帶來的享受,而是單純感受到自己必須寫,即便沒有任何人在意。
- 驅動力往往不是單純的快樂,是痛苦
這種與直觀想像不符的狀況,讓我想到占星玩樂宮(第五宮其中一個含意)受到抑制或相位不佳的狀況。對這一些人來說,很有可能因為童年經驗很難單純的享樂,也很難有輕鬆的愛好。玩樂享受是困難且奢侈的。因為各種原因被壓抑、羞辱、或貶低的童年可能迫使自己快速脫離孩童階段,或不允許自己快樂。
這種自然地讓自己快樂的生活方式可能是羞恥與享受並存,探究與禁止不斷拉扯,甚至要費盡心力才能擁有。玩樂宮也與一個人孩童時最純真時就嚮往的事有關。對當事人來說,成長過程中施加的阻礙不是為了讓自己逃避不去做,而是必須嘗試各種辦法回到童年。換個角度說,試圖衝破阻礙與束縛才是靈魂成長的根本動力。
那麼,這過程會不會也是類似一種vocation? 不以是否足以賴以維生為依據,不倚賴快樂享受為支持,也不以外界掌聲經營獲利為考量,而是毫無理由苦樂參半的驅使。
追求志業的歧途?
說到這,可能很多人會對於追尋vocation產生憧憬,好像這代表了一個人最崇高的理想展現,但這當中也許有陷阱。就像是過度擴張的第九宮(精神、文化、信仰),誤將召喚解讀為自己的高人一等。
精神分析師 James Hollis曾說過“我們重視一種叫做成功的東西,但達成他之後卻變得更痛苦。倘若我們的人生以集體社會的角度來看是毀了一生,但卻實現了眾神所賦予的天賦,那麼我們這輩子就不算白活了。”
換句話說,如果沒有開啟第二成年期,那麼一個人很難擺脫自小加諸在身上的舊有框架,很難理解自己對人生的假設是荒謬的。因此,在經歷第一成年期之死以前,人們堅信不移信以為真的志業仍有可能是社會的、家族的、父母的、同儕的、朋友的或伴侶的,唯獨不是自己的。
- 讓志業找到你,而不是去追尋志業
從許多古往今來的故事中可知,志業更像是一個人重新認識自己是誰後自然浮現的體悟。又或者,某個自孩提時代便覺得想去執行的目標,在遭遇重重阻礙進而想要破除障礙的過程中得以與自性接觸。簡而言之,明白自己的志業需仰賴一個人自己對真正的了解,也與一個人從自我中脫離的程度息息相關,這是一個反學習的減法過程,只需把過多的習得放下,而不是更多的獲得。
這樣說來,志業確實不是必須要有的(至少在Elizabeth Gilbert的說法中工作才是唯一必須要有的)。但我對此有另一種看法,志業是一定有的。可以理解為志業並不是一直都明顯地被意識到,而是在人生進程中某個階段才得以領會。畢竟認識自己是最困難的學問,許多人無法做到,更甚者是無法意識到自己不認識自己,因為終其一生的注意力都投注於外在。但也有越來越多人正在這條路上,準備與自己的志業相會。作法不是去追尋志業,而是讓志業找到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