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民黨提案修法,想把「特別預算」的緊急動支權從行政院收回給立法院!
這是影響重大的修法,這不是監督,這是癱瘓政府!國民黨提案修正《預算法》第83、84條,要求:• 行政院若要提出「重大政事」的特別預算(例如:戰爭、災害、經濟巨變),必須先經立法院同意,才可提出(原本不需要)。
• 同時刪除第84條「但書」,「完全禁止」行政部門在尚未審查通過預算前就先動支預算處理緊急情勢。
這代表未來即使台灣發生:
• 戰爭與國防危機
• 重大天災
• 國家經濟崩盤
行政院都無法立即動支特別預算,
必須先經立法院審查通過!
1. 救災延誤!
例如地震颱風等重大天災發生,政府資源不能立刻應變投入。
2. 備戰拖延!
如果中共真的打過來,發生戰爭,政府不能即時調度軍需!
3. 經濟崩盤時也無法即時穩定市場!
行政權是負責「執行」與「應變」的角色,特別預算本就是處理突發狀況的工具,如今卻要先經立法院同意才可啟動,讓立法院凌駕緊急指揮權。
將緊急預算制度常態化地送進立法院,會讓任何災難都變成政治角力空間。
過去已經多次發生:
• 政黨惡意杯葛救災預算
• 利用預算綁條件交換
這樣將影響到災民、前線軍人、急難應變單位的即時資源!
在國際上,危機時刻多數民主國家都賦予行政機關「緊急預算啟動權」,事後接受立法監督。台灣若反其道而行,恐成為世界上唯一「戰爭與災難無法馬上因應」的政府。
提案人:徐欣瑩
連署人:萬美玲、洪孟楷、陳永康、張智倫、謝龍介、魯明哲、牛煦庭、羅廷瑋、黃仁、陳超明、翁曉玲、馬文君、盧縣一、黃健豪、黃建賓、呂玉玲、廖先翔
這不是改革,是製造危機!
他們這樣做對誰有好處?
這是在幫中共削弱台灣的應變能力。
拜託大家不要等!快點出來罷免⋯⋯⋯。
A:文件上有寫著具體時間點,這是去年的提案,但之前沒被關注到,今天再次提出,才被大家注意而引起比較大的討論。
就算是去年的提案現在就合理了嗎?
只要大眾沒有注意,這些提案隨時可能被拿出來仗著藍白優勢而被通過。
A:因為他們刪除了「但書」(原本適用對象已經寫明是第1~3款戰爭、災變等),現在整段但書被刪除,就代表這三類也不再適用先行動支。
法律上沒有再提供任何「可先用後審」的例外條文
所以邏輯上就是:全部特別預算都得等審完才能用。
A:第22條第3款的彈性只適用在「預備金」,但第84條談的是「特別預算」。
第22條第3款雖然災害可先動用,不用立院備查但限制條件是必須是災害。
那不是「災害」,而是「其他突發狀況」怎麼辦?
例如台海軍事衝突爆發,經濟金融系統崩潰,國際供應鏈中斷,社會動亂、重大傳染病爆發(如疫情初期)⋯⋯。
這些情況很急,但可能不被解釋為「災害」。
第84條但書保障特別預算在緊急狀況可「先行動支一部分」,事後補審,適用範圍更廣。
所以如果第84條的「得先動支」但書被刪除,政府的應變速度會大幅下降。
A:現在法案已通過一讀、等委員會審查。
釋憲要等三讀通過才行,但憲法法庭目前也癱瘓中。
且一旦三讀定案就不能改了。
所以現在討論、阻止,才有機會改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