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檔案編號003] 男女朋友談分手變成命案
W男於2002年某日凌晨1時許,因當時女友C女要求分手,W男在友人H男陪同下,一起到中部某座大橋的南下車道,與C女見面談判。
起訴書認為:
C女與W男在凌晨的大橋上爭吵、追逐、拉扯。
W男從後方抱著C女,呼喊H男幫忙,兩人抱住C女將其抬起騰空於橋邊護欄外,W男表示:若要分手就要讓C女死。因C女不答應且大喊救命,兩人將C女從橋上往下丟,導致C女顱骨粉碎性骨折、顱腦挫裂創傷,送醫不治身亡。
但是
W男、H男始終否認涉案,也通過測謊;
但有證人證述看到C女被兩人抬起丟下來。
W男、H男說:C女是坐在護欄上,神智不清不小心掉下去的,伸手欲救援已來不及。
X姓證人說:在案發地50公尺外,橋下空地釣魚時,有看到W男、H男合力從橋上抬起C女,作勢往橋下丟。
X姓證人又改稱:當時天色昏暗,可能看錯。
X姓證人再提出,是W男父親登門請託,要他不要亂講話,毀了兒子的人生。
2009年法院對W男、H男分別判處15年、12年6月有期徒刑定讞。
後來,本案件經歷2次非常上訴,多次聲請再審被駁回後,在民間團體的努力救援下,兩人入監服刑多年後,2018年最高法院裁定開啟再審。
事實審法院找來其他科學證據,也就是專家證人的證言。
讓專家多次模擬當日情況,X證人位置的能見度/清晰度、大橋與護欄的高度,C女體重與地心引力的重力加速度,想要驗證C女是自己掉下去,或是由W男、H男抬起再丟下去。
因C女落點位置與驗證結果不符,X姓證人證述前後不一,認本件罪證不足,均改判無罪。
C女是自殺還是他殺?
當然有兩派說法。
這件案子發生在沒有愛管閒事的柯南,監視器不普遍,手機GPS定位也不發達的年代。
單純的感情糾紛,演變成C女的死亡。
是自殺還是他殺?
最根本的癥結點,其實是當時鑑識技術不若今日發達;而且最初是用自殺結案,現場都被破壞,未保存足夠的證據,導致最後法院只能用模擬的來回溯當時的狀況。
罪證有疑,罪疑惟輕。
沒有證據就不能判案,請大家要記得現代人沒有辦法去找包青天或是閻羅王來審判。
下篇再來說說證人可信度的問題。
人的記憶容易被污染,所以並不可靠。千萬別相信任何人,尤其是你自己。
~社會小讀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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