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我在FB看到人家文尾的金句:
態度可以被要求,但意願通常只能被激發。
說得一點也不錯。
以前的我總是孤高獨傲,會一點點小知識技術就開始夜郎自大。
學習的工作技能只要稍微懂個一知半解,就洋洋自喜的以為全懂了。
但當時我的主管沒怎麼管我,只是交辦事項讓我去做就好。
真正去做就知道了,自己不懂的地方多的是呢!
等到被現實修正了以後做得亂七八糟,我才終於明白我懂得那些根本只是冰山一角。
當你被旁人修正的越厲害,心裡就更無地自容。
(阿不是很會?)
然後主管開始收拾爛攤子,教我手把手一件一件開始做好。
先講個基本觀念,然後再給我繼續去做。
我不懂,他就教我傳統的SOP3步驟
總是這樣的,每個想要傳達的事情或教導的步驟,他是用這樣的方式告訴我。
但之後這3步驟其實用的不多,我意願已經被激發,所以通常事情的交辦已經只有執行第2步,就由我自行發揮做完了。
想求好,求快,得到他的認同。
雖然真正做的好或不好已經是其次,但重點是這種意願能讓自己成長,至少我自己的經歷是這樣的。
現在我也在教人,然後就陷入了一開始的迷茫。
幫學生學員準備了大大小小教材,督促寫作業,教導工程人員技能職場觀念,其實沒什麼用。
重點在如何激發意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