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何時向雇主提出申請?
- 必須要「10 日前」以書面提出 依據《育嬰留職停薪實施辦法》第2條:受僱者申請育嬰留職停薪,應於十日前以書面向雇主提出。 (勞動部勞動法令查詢系統)
- 「10 日前」怎麼算? 以你向雇主遞交書面申請的次日起開始計算,直到育嬰留職停薪開始日前一日為止。 例如:若要從5月15日開始留停,最晚就要在5月4日提交書面申請!✍️ (1111產業人才荒)
📑 申請書面須包含哪些「5 大事項」?
根據同一條文規定,書面申請表格上要清楚記載:
- 姓名/職務 👤
- 留職停薪期間起訖日 🗓️
- 子女出生年月日 🎂
- 停薪期間住居所與聯絡電話 🏠📞
- 是否續參加社會保險 💡
以上資訊缺一不可,雇主才能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