誰願意為我在黃昏的窗前念一首詩? ~幾米

幾米老師《 地下鐵》網路截圖
還記得當年我看著那幅盲女坐在黃昏書櫃旁的圖, 腦海裡的第一個念頭很失禮: 這麼美的構圖和文字, 主角就不能美一點嗎?
嚴格說起來繪本作家幾米的人物風格並不算是我喜歡的畫風, 我喜歡他畫枝枒跟石頭的線條, 喜歡那顆黃燦燦的月亮和孤單小男孩, 喜歡彎彎繞繞的地下鐵, 左轉右轉終於相遇的身影, 巨大的兔子, 空中的魚, 什麼都喜歡就是不太喜歡他畫人物的方式, 只是他筆下的那份寂寥實在令人著迷, 前前後後我還是買了好幾本繪本, 還模仿他畫物事的方式----對, 物事, 不是人, 畫了好一陣子.
當年去泰國拜四面佛的時候, 還願獻的就是四幅細膩的針筆畫.創作總是起源於模仿, 所謂的自我風格都是後面長出來的.
拿文字創作來說.
從小就愛看書, 國小翻字典看童話故事, 中高年級就拿稿紙寫武俠小說, 還沒寫到結局, 才到竹林火拼就被大人罵了, 怕我沒出息要餓死. 創作之路不了了之, 後面就沒怎麼寫文章, 乖乖改成純輸入不輸出, 國中還幼稚地追求保持圖書館借閱榜前幾名--真的看, 不是純刷條碼.
只有國文課才有光明正大創作的機會, 某天老師讓我們在課堂上練習寫作文, 我洋洋灑灑的疾筆振揮, 寫完了就在那裏自我陶醉, 時間還早, 同學都還在努力, 看了幾遍, 覺得文章開頭可以更好, 我拿出借來的幾本散文集結參照, 覺得作者的破題更有起承轉合, 我興致勃勃地開始塗塗改改, 絕對沒有照抄, 就是研究人家的對仗, 依照他們的思路改我的文章前幾段, 認認真真的完成我的得意之作.
可能小孩子攤著幾本書在桌上寫作文的行為太打眼, 也或許那個破題真的太超齡, 我的文章練習得了低分.
國文老師寫得很明白, 他覺得我抄襲.
他沒有當場制止我, 沒有委婉地勸導我, 甚至沒有仔細核對過我手上的書, 簡單粗暴地直接宣佈一個國一還是國二的孩子抄襲.
這只是堂不列入正式計分的課堂練習, 他卻給了我最嚴厲的批判.
我看著那兩行龍飛鳳舞佔了半張頁面的大紅字, 覺得世界都要毀滅了.
我後來再也沒做過這種事, 寫文章就是勤勤懇懇地純碼字, 不願意再被汙衊. 還是愛看書, 遇到聽到的鬼故事也多, 大學臨時起意為了參賽, 一個月能拚出十萬字小說, 差點讓本科掛掉. 就算不是文科生, 選修一堂中文系的課, 偶爾作品也能擠進個前三領獎品, 只是, 那疊撕掉的武俠小說跟寫上抄襲大字的作業本, 實在讓我印象太過深刻.
某種意義上, 年輕人的世界確實毀滅了.
我後來從來沒有妄想過當一個作家謀生, 學的念的考的都是十分實際的玩意兒, 肯做也能做, 創作就當作興趣, 有時間才拿起, 沒時間就忘掉, 只是這樣真的是對的嗎?
創作憑什麼不能當飯吃?
最近的這場畫展風波, 爭議點除了在於抄襲/致敬的模糊界線, 另一個聚焦點是人脈. 有人說這場畫展其實是明星媽媽的成果發表會.
那又如何?
我也羨慕人家年紀輕輕十七歲開展賣畫, 我也覺得不公平, 可是十幾年的職場生涯教會我十分重要的一件事: 人心是偏的. 這世界本就不公平.
運氣跟背景都算是一種能力, 再說了, 一個運限能把人推上去, 也能讓人摔下來, 末法時期走的是現世報, 仔細看看這幾年政治人物的更迭就知道了.
不管怎麼樣, 善良是一種選擇, 一念生吉凶, 對事件的惡意揣測和評斷, 最終只會回到自己.
Xmaseve:這篇文章的圖是幾米老師的《地下鐵》, 網路上找來的截圖, 人不在台灣不好翻拍, 如果這樣引用有智慧財產權的疑慮, 請告訴我, 我一定立刻拿掉. 我也很討厭心血被剽竊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