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聽這段 podcast,節目當中數次提及自由、選擇,這讓我在想,自由是什麼?可以怎麼去定義他?
節目連結:賺錢工作要穩定還是自由好?鐵飯碗/上班任職/自由接案,怎麼選?世界趨勢下,如何打造穩定又自在的工作人生|哇賽心觀點X郝聲音(ft.郝旭烈)
古往今來追尋的自由有人身自由、政治自由、思想自由都是搭配著一個前墜如: OO自由
這也引發了我對自由是如何定義的思考。
自由的定義?
從我的角度理解,自由來自於個人可以根據自己的意識做判斷並選擇執行
這邊有三個關鍵字
1. 意識
2. 判斷
3. 選擇
1. 何謂意識
意識屬於個人的思想,他不可也不能被他人完全探知,也就是說他人的猜測可能失準。
且意識有種不確定性,意味著個體也可能無法察覺意識本身,也就是有所謂的潛意識。
意識會影響一個人的判斷與抉擇,外在環境壓迫的狀況下,意識仍然會影響人的行為。
總的來說,意識是位於個體的肉體內,且在肉體被消滅前始終存在。
2. 何謂判斷
判斷屬於一個人去思考一件事物的價值,這個思考與判斷可能是無意識的。
例如當一個人遭遇生命危險,會直覺去選擇避開危險,這種直覺其實就隱含著判斷在內,否則他也可以選擇停留原地等死。
有意識的判斷如購買物品的價格選擇、工作類型的選擇等,就會基於意識之下去思考判斷價值。
然而所謂的價值,在這邊如果要定義,可能是來自於個體過往學習經驗所總結出的價值體系,也就是俗稱的價值觀。這種價值觀會隨時間、經驗改變,也解釋不同年齡人對同件事情可能做出不同判斷。
3. 何謂選擇
選擇是一個人基於思考,判斷出是物價值後做出的選擇,這是屬於行為動力鏈最尾端,可以說是一個因果的果,人類做出的任而事情都跟選擇有關。如: 選擇吃什麼、幾點睡等等,都隱含判斷與選擇
綜上所述,自由如果意味著人可以做選擇,那代表他的選擇是基於意識,也就是說自由與意識有一定關聯,也就是很常聽到的自由意識。
有限的自由
如果無限推導自由意識,可能會引發道德崩解,例如:人將自由解讀為我能為所欲為,意即可以剝奪他人生命,就會出現道德問題。
然而這類事件會招致同類制裁,如法律、私刑正義等報復行為,若該個體的意識會關注這些傷害他人行為帶來的風險,就可能產生自我約束。
所以,自由並非屬於一人可以為所欲為,通常是指在一個範圍內的自由,也就是在不侵犯他人前提下的自由。
然而,這些只是約束人們的外在行為,畢竟意識無法被觀測與複製,意味著腦中犯罪但不犯法,且只要意圖不展現就不會被約束。
即便身處法律嚴苛的環境下,人的肉體被禁錮,但思想上仍是自由的,畢竟人可以陽奉陰違。
即便是被洗腦之人,思想上也也是自由的,就算他做出服從的行為,也是因為他的行為來自於意識與判斷,只是他的意識已經被奴隸主同化,奴隸也是根據意識的判斷去作出服從的選擇,某種程度來說也是自由的。
順從的自由
然而前面提到過,人的意識具備不確定性,意味著人對抉擇的自由並非完全掌握在顯意識底下。
傳統時代下的人普遍追求結婚生子並在一份工作做到退休,這類範本應該不算少見。
然而在現代推翻過往時代價值觀後,回頭看這些長輩似乎都被侷限在某個框架底下。
然而當事人可能不會認為這是不自由,畢竟在他們年代的經驗,這些事情很「正常」,我跟大多數人都是相同的。
這類價值觀已經深入人們的潛意識並決定了他們的價值判斷與行為,從這類個體來說他們身在框架中而不自知,無意質疑,自認合理。
抵抗的自由
觀察近年來的極端政治正確,某方面來說是源自於人們對價值觀體系的抵抗自由並嘗試建立新的價值體系。
然而也可能形成一種盲從效應,為反而反的風氣,尤其是對於人種的選擇與批評已經進入到了瘋狂的程度,也代表著這類理念其實已經失焦。
有些盲從的追隨者,甚至只是對於一件事物想像一個負面印象就貼上負面標籤,主張某族群人都是有罪的。
主觀意識上來說,他們可能是反對某件事情,卻在潛意識上讓自己本為屠龍者卻成為惡龍。這些人的意識偏向模糊且難以確定,甚至對本人提問他們的核心價值觀也只能得到空泛的回應。
即使如此,他們卻仍基於模糊的意識去實踐抵抗自由。只是這類自由比較模糊,且容易產生危害,因為這意味著極端。
若要更進一步,或許得要經過深層的自省、觀察、探討,得出一個明確的訴求或價值觀,建立自由的邊界,所投射出來的理念或許就不會太過極端。
自由的不同層次
我將自由粗略分為四個層次
第一層:生理與即時慾望的自由
這類自由屬於我想做就去做,就是餓了想吃東西、累了想去睡覺,也是最直覺且快速回饋的自由層次。
第二層:價值實踐自由
這類自由常出現在第一層及自由滿足後出現,例如我認為行善是對的,所以去當志工;或是我認為我該成為什麼樣的人就去實踐。
第三層:批判自由
這類自由源自於人對於某些價值的懷疑所產生的思想,例如我反對傳統價值觀念,並拒絕服從這些價值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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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層:體制創造自由
這類自由已經不再侷限於個體,而是一個群體的共識,當一個價值觀背普遍反抗,且不同個體間的反抗產生共民,就會出現一股力量期望改變規則,例如某些專制國家出現的民權運動,或是不滿政治腐敗而出現的革命也是一種體制創造自由。
這類自由可能來自公眾的集體意識,也可能是彼此目的不同卻因為過程相同所追求的自由(例如:軍民合作推翻政府,新政府產生後卻又被軍方奪權,就是過程相同目的不同)。
這類體制自由是最容易產生動盪的一種追求,也意味著執行這類活動的仍,某種程度上承擔了替他人做抉擇的責任。
所以自由是什麼?
自由沒有明確的形體,也不可觀測,只是從上述的推論來看,自由與意識有關。
意識是多樣化的,多種意識也可能匯聚成相同的過程,形成一種普世價值觀。
自由也伴隨著文化地理位置有不同程度的樣貌,但在某些界線以內,人還可能有一定程度的自由,只要不犯當地法律。
然而戰亂、政局動盪就可能進一步壓迫自由的空間,這些事情除了限制人的肉體,也更進一步剝奪人的基礎自由,如飲食、安全、居住等。
大多平民的自由是對內的,只想安穩過好自己的生活,在這種情況下並不想改變大環境,也最能感受到自由的存在。
除非受到壓迫、限制,就可能催發出一些人去推翻體制重建秩序;或者出現表面順從實則消極的躺平人。
所以若要定義自由的話,或許可以解釋為人們對於自由的詮釋方式,也就是看當下人們對於自由的解讀以及追求那些種類的自由。
但前提是這些人必須意識到,這類追求也意味幫他人做決定,必須肩負這類責任,否則這些自由的追求可能是有害的。
例如過激的左派的政治正確會壓迫原有群體的權利,讓出身凌駕於專業;或是極端民族主義對於其他種族的人群所造成的迫害。這些理念都是對於某種價值觀的自由追求,就可能會產生副作用。
因此,自由有個模糊的界線,除了政治法律的限制之外,也有來自其他族群的抗衡,不同族群所追尋的自由可以彼此衝突或合作,但這些都是對於自由不同的詮釋與選擇,也算是意識的展現。
最後一句話總結:自由伴隨意識而生並做出抉擇,個體也必須為該抉擇承擔責任與後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