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問我怎麼寫小說,乍時我登愣了一會兒,直覺地回答我不會。
我的確不會。小說,這字數絕對超過五千的文體,怎麼會是我的專長?文字向來不是我的武器,別人使用遊刃有餘,我拿在手上只會傷了自己的手;別人吞吐自如,我常常噎到沒氣兒;別人的氣味變化多端,個性鮮明,我是一汪污水,暗自橫流,甚而,有時我恐懼著它。
小說家,必定得多感,看得見各種顏色,聽得見各種聲音,才能鋪陳情節,創造故事;其內心必然澎湃,情感豐盈,亟於向世界發聲,患有不寫渾身不對勁之癮頭,方能構築成為小說家之必要條件,這些,都不適用於常發懶放空的我。有些小說家的日子過得比電影還精采,為了創作,可以不惜犧潛入與他生活天南地北,甚至堪稱危險的領域探採資料,扮遊民、扮妓女、增胖、減重、臥底,以肉身親身經歷,比演員還敬業,比間諜還高明,成就自己心中的奧斯卡。
有些小說家據說過著規律的生活,早睡早起,三餐自理,不喝酒,不抽菸,每日維持固定作息,在固定時間寫作,固定產出固定字數,像是文字公務員,自律甚謹,日復一日。聽起來備感無聊,比一般人的日子還無趣,但仔細一瞧,文章骨幹之強硬,血肉之充實,令人佩服其想像力能夠如此無遠弗屆。
我其實很少讀小說,大約跟自己的閱讀習慣有關,我火星牡羊的耐心有限,很難約束自己在一段完整時間內專心閱讀,多半利用瑣碎時間於車上、於等人時隨手翻閱,時間很短,常常一篇章節尚未結束車已到站,再連續又要花些時間來回憶之前的情節,很是費力。有一陣子稍稍養成睡前閱讀小說的習慣,彼時的感覺其實不錯,夜深人靜時較能專心融入情節,也有助於心情沉澱,在夢裡潛入深層的意識,尋找最本質的自我。可惜這類時光短暫,且多數是屈服於還書的壓力之下才不得不逼自己及時閱畢,不過這的確不失為增加閱讀效率的一種好方法。
我從未真正與小說家碰過面,心中小說家的樣貌卻不知怎的被制約為菸酒不離。小說家朱少麟曾在訪談中提及,撰寫「傷心咖啡店之歌」的時候佐以大量的咖啡跟煙,這些小東西伴著她度過多少個漫漫長夜,在創作的時候予以扶持,最終能完成她人生第一部小說,而這重要的第一部,使她一鳴驚人。因此我總認為咖啡煙與酒還有音樂,似乎是創作者不可或缺的良伴,少了這些,就如同食物少了一味兒,怎麼都不對勁,試想在一個煙霧繚繞、燈光昏暗的房間,充滿搖滾樂與咖啡香,是一幅多有感覺的畫面。
人在裡面簡直都要在雲海中翻騰了。
但通常我在翻騰後都只想睡覺,什麼都煙消雲散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