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陣子工作時遇到一位當事人,不知道是描述問題的方式還是因為什麽緣故,在場大家都聽不懂他到底想表達什麼,以及到底需要我們提供什麽協助。
拿了狀子給他自己寫,從文字中可以感受到他生活中受了什麽委屈,但是,在一片洋洋灑灑中,實在找不出個重點。這種狀子送上去我們可能會被上層罵,於是請他先到法律扶助基金會尋求律師的幫助。
他立刻就生氣,直言剛剛派出所要他來這裡,而我們現在又要趕他走。在三番兩次勸說下,民眾還是去找律師了,回來時說,律師要他到地檢署去。語畢就氣哺哺的離去了。
他走後,同事討論到,會不會地檢署的人又要他到法院呢?
那天結束後,內心有很多感觸。
首先,想要被幫助,需要讓別人理解自己需要被幫助的是什麼,這是最基本的門檻,可是有些人連這第一步都做不到。
公務單位已經是比較能夠提供資源的地方,可是當一個人來到這裡,沒辦法表達自己,跟在場的所有人雞同鴨講,導致最後大家都把他當笑話、麻煩人物,能推給別人就推給別人。
資源就在眼前啊,他卻拿不到。
從前,我以為組織語句及表達自我,是很自然的事,可是這樣樣都是一個門檻,樣樣都需要能力。
能力也是一種資源。
仔細想想,這世界上有哪一樣東西是不需要資源,是不具備門檻的?就連吃喝拉撒睡,都需要資源。
光是有一間房子,晚上能夠好好的休息睡覺;能夠好好的吃、能夠感到安全,對很多人來說就已經是很奢侈的事。
那麼,更何況是「讓自己的權益能夠被伸張」這種形而上的事呢?
在這世界上任何的東西,都需要資源。
沒資源,一切就免談。
想起以前老師說,「能夠獲得方法是很不容易的,有些人想要自己的問題能夠被解決,卻沒辦法獲得方法。」我一直沒有真的聽懂這句話,現在我明白了。
沒有資源的人活在這世上,感受到的一定是世界很殘酷。可是當擁有資源的時候,人們又常常沒意識到要珍惜,或是取笑沒資源的人。
後來這位民眾就沒有再來過了,也不知道他的事情是否解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