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你去追溯「道德的起源」,你找到的不會是道德的真相,而是被命名為「道德」的假象。
因為起源被命名為一個版本,可是其實是有兩個版本。
以歐洲人的道德起源為例,在強者高尚的民族那裡,描述行為時都是用「好/壞」來區分。強者可以從自身中感受到價值,因此有能力為自己評價。相反地,弱者被征服之後,便會設想一些心理伎倆來自抬身價,並試圖牽制強者。於是,弱者開始高舉「同情心」的美德,宣揚「憐憫他人」的道德觀。這種道德觀甚至反過來影響了強者,使得強者在征服弱者時,竟也產生了同情之心。
弱者於是驚覺:原來自己也可以駕馭強者。接著,他們便將這些心理策略擴充為一整套的道德價值體系——這就是猶太—基督教倫理的起源。
尼采最驚人的主張是:西方人的道德,根本源自不道德。
它不是來自崇高,而是源自羅馬帝國與猶太教基督教之間,強者與弱者的社會鬥爭。這場鬥爭將強者的勝利說成是「邪惡」,而將弱者的失敗變成是「善良」。因此,道德的歷史從一開始,就是一場謊言。
然而,尼采的批判並非是在為強者辯護。他指出,基督教引入的其實是人類的「罪惡感」,而這種罪惡感最終會讓弱者更弱。它將人類原本對外的攻擊力轉向自己,使人內部分裂、自我譴責。
基督徒容易把自己看得極其罪惡,因為他們一方面想要享受與強者相同的攻擊快感,卻又無能為力。
這樣的心理機制,使得一部分自我內化為「神的聲音」,不斷提出無法達成的要求;而另一部分的自我則因此感到罪惡與痛苦。
簡而言之:用自己攻擊自己。看似是對抗壓迫的力量,但尼采指出,這其實讓人類走向自我削弱與自我譴責的深淵。
反觀古希臘神話,那裡的諸神其實和人一樣都有缺陷、有慾望也會放縱。所以當古希臘人作惡時,他們反而能感受到一種被赦免的可能——因為連神也會犯錯與墮落。
所以,人到底是什麼?
人是動物,有血肉、有本能、有求生的獸性。
人也有人性,能感同身受,會追問正義,會為他人犧牲。
更深處,我們還有神性與悟性——我們渴望意義、渴望真理,甚至渴望超越自己。
道德,恰恰就是這四者之間的拉鋸。
獸性的衝動、人性的關懷、神性的想像與悟性的超脫,一起編織了我們所謂的「倫理」。
所以當回答道德問題時,不該只是判斷善惡身是非,更應該回頭問自己。
畢竟我們誰都無法回到所謂「道德的起點」,因為那個起點,從來就不是純粹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