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台灣的政治語境中,「違憲」已成為政黨攻防的常見語彙。民進黨頻頻高喊違憲,國民黨則強調憲法依據。然而,當我們問:「到底哪裡違憲?」更深層的問題是:「我們真的理解憲法的立法精神嗎?」這篇文章要揭示一個被忽略的核心:三民主義,才是中華民國憲法的靈魂。
一、憲法不是中立文本,而是三民主義的制度化
《中華民國憲法》第一條明確指出:「中華民國基於三民主義,為民有民治民享之民主共和國。」這不是裝飾語,而是整部憲法的立法根基。三民主義不只是歷史名詞,它是憲法的本體論、制度論與價值論的總合:- 民族主義:確立台灣人民的主體性與文化自主。
- 民權主義:透過五權分立,保障人民參政與制衡權力。
- 民生主義:以平均地權、節制資本等原則,實現社會正義。
這三者構成憲法的「三位一體」,缺一不可。
二、違憲的判準,不只是法律技術,而是背離三民主義的精神

當政黨指控某法案違憲,我們不能只看條文是否符合程序,更要問:是否背離三民主義的核心價值?
例如:
- 若政策削弱人民參政權,則違背民權主義。
- 若法案助長財團壟斷,則違背民生主義。
- 若語言政策排除族群語言,則違背民族主義。
違憲,不只是法律問題,更是主權原理的失落。
三、三民主義不是過時思想,而是民主深化的起點
在全球民主危機的時代,三民主義提供一種超越西方自由主義的本土民主想像:
- 民生主義對抗新自由主義:主張經濟民主,反對財團治國。
- 民權主義強化人民主體:不只是投票,更是制度設計的參與者。
- 民族主義重建文化主權:語言、歷史、記憶,都是民主的基礎。
三民主義不是歷史遺產,而是制度創新的資源庫。
結論:重啟憲法精神的原理工程
「你所不知道的憲法精神——三民主義」不只是提醒,更是一種召喚。我們需要一場原理的覺醒,一場制度的再設計,一場人民主體的重建。唯有如此,憲法才不只是紙上的文字,而是人民共同生活的規範與希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