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了亞瑟·布魯克斯專欄文章和相關古典哲學見解,
覺得好幸福, 連一點點的遺憾都是幸福的加分....
1. 幸福是主動培養的習慣
幸福並非偶然或一時的運氣,而是源於有意識的日常習慣,如加強人際關係、深化智慧和發現生命意義。
2. 透過給予來創造幸福
當你需要快樂時,最有效的方法是將快樂施予他人。研究表明,無私的行為(如志工服務、為人花錢)能顯著提升個人幸福感。
3. 追求內在而非外在目標
應將重心放在愛與個人成長等內在目標,而非金錢、權力、名聲等外在目標。內在目標是「正和遊戲」,能帶來持久的滿足。
4. 快樂的人愛人並利用事物
智慧的體現是將人際關係置於首位,愛人並將事物作為工具;而非利用人並執著於事物。
5. 結合智慧與快樂的生活
真正的幸福源於快樂與智慧的混合生活,單純的享樂主義是不足以構成有意義的人生。
6. 培養內在韌性與情緒管理
應練習像快樂的人那樣行動,並專注於自身能控制的事物。外在事件本身無法傷害你,除非你允許自己的「見解」讓痛苦進入。
7. 坦然面對變遷與不確定性
人生充滿變化,智慧在於接受並順應這些轉變,而非抵抗。抵抗變革只會帶來負面影響。
8. 擺脫對他人評價的恐懼
停止評判他人,並培養謙遜,能幫助你減少對被評判的擔憂。真正的傷害源於內在,而非他人的惡意或看法。
9. 正義是靈魂的福祉
正義與道德德行是靈魂的「健康、美麗與福祉」,懲罰可以改善靈魂,使其擺脫最大的邪惡——惡習。
10. 批判性思維與謙遜並行
智慧要求我們對不同的觀點保持開放與尊重的態度,不懼怕提問。同時,謙遜使我們能坦然面對失敗和批評,避免驕傲和完美主義帶來的停滯不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