協助行人穿越道路的設施有許多類型,這邊介紹的是有號誌控制的行人穿越道。

這種穿越道類似台灣的「枕木紋行人穿越道」,不過德國這種行人穿越道的標線畫法和台灣不同,是左右各一條15cm寬的虛線(50cm線段+20cm間隔)界定出行人穿越道的範圍,而且一定要搭配定時或觸動的行人號誌,不能只設置閃光警告號誌。
號誌控制的行人穿越道適合設置在車流量大、車速快、行人集中的地點。號誌的設置與運作須遵循另一本「號誌設計手冊」的規定。基本上此號誌24小時運作,但可在交通量較低的時段關閉。允許號誌關閉的前提,是設置此號誌的原因於該時段已不存在,且關閉此號誌交通仍可安全運作,不會衍生其他危險。若此穿越地點設有中央分隔島,基於安全考量及避免產生誤解,號誌時制應能讓行人一次穿越整個道路,不須在中央分隔島停留。

協助視障人士的附屬設施,必須與視障相關機構確認後設置。
號誌控制行人穿越道若設置在非號誌化的路口經常會發生問題,因此建議將兩者統一透過號誌控制。僅在以下情況於路口附近設置獨立的號誌控制行人穿越道:
- 離路口至少200m
- 其他類型的穿越設施效果不足時

行人穿越道的基本寬度為4m(最小3m,最大12m),若搭配自行車穿越道,其寬度應至少與連接的自行車道寬度相同。自行車穿越道畫法和行人穿越道類似,但是線寬加粗成25cm,並透過彩色鋪面(通常為紅色)加以區隔。

上圖中,僅設置行人穿越道時:
- 車輛停止線寬度 0.5m
- 停止線前緣至行人穿越道距離 至少1m
- 號誌燈設置在行人穿越道中心線
- 若行人穿越道寬度為4m,則號誌燈與停止線後緣距離為3.5m,考量汽車駕駛視角,此距離最小不可低於2.5m
當有設置自行車穿越道時:
- 號誌燈設在行人穿越道與自行車穿越道的交界處
- 自行車穿越道寬度為2m
設置號誌控制行人穿越道時,須注意:
- 穿越道應儘可能與車道垂直
- 行人與自行車由同一個號誌控制時,兩者之穿越道應緊鄰設置
- 行人與自行車應有足夠等候空間(行人每平方公尺2人,一台自行車2平方公尺)
- 安全視距內須維持淨空
- 自行車穿越道的緣石須降至0cm

德國的行人號誌燈是設置在行人穿越道的中心線上,對於視覺不便人士來說,透過設置在號誌燈上的聲音定位裝置(號誌燈下方的小正方形喇叭)以及觸動裝置(號誌桿上的黃色裝置),可以確保其行走在行人穿越道的範圍內。

相較於台灣的行人號誌燈隨意的設置位置,行人穿越道必須另外劃設導盲標線,這是兩個設計思維很不一樣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