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魂七魄」是中國古代關於靈魂的觀念,來源於道教、陰陽家與民間信仰。簡單來說:
- 三魂屬於「陽」,主精神、意識、思維。
- 七魄屬於「陰」,主形體、感覺、本能。
三魂(屬陽,主神識)
古籍中有不同說法,常見版本如下:
- 胎光:主人的本命真靈,與生命根本有關。
- 爽靈:主管人的精神與思維活動。
- 幽精:掌管夢境、靈感,能出入陰陽之間。
七魄(屬陰,主形體與本能)
七魄常被認為與人身七情、七欲有關。不同文獻名稱略異,較常見的版本是:
- 尸狗:與貪食、性慾相關。
- 伏矢:與喜怒反應有關。
- 雀陰:與性慾、繁殖衝動相關。
- 吞賊:與貪欲、損人利己有關。
- 非毒:與嫉妒、害意相關。
- 除穢:與排泄、生理代謝相關。
- 臭肺:與哀愁、恐懼相關。
也有版本將七魄對應於「喜、怒、哀、懼、愛、惡、欲」七情。
總結:
- 三魂:陽性,偏精神、靈識。
- 七魄:陰性,偏肉身、本能。
傳統上說「人死後魂升天,魄歸地」,所以「三魂七魄」的完整存在,才使得人既有思維情感,也有身體行動與欲望。
「三魂七魄」這個完整的概念,其發展歷程可以分為兩個階段:
第一階段:魂、魄概念的早期各自出現
「魂」與「魄」這兩個字分開的概念,遠比「三魂七魄」的說法更為古老,可以追溯到先秦時代的文獻。其中,最早明確對「魂」和「魄」作出區分和闡述的,普遍認為是《左傳》。
在《左傳・昭公七年》中,記載了鄭國大夫子產的一段話,他在與晉國大夫的對話中提到:
> 「人生始化曰魄,既生魄,陽曰魂。」
這段話的意思是:
* 魄:是生命最初形成時就有的,是構成形體的陰性精神力量,與肉體緊密相連。
* 魂:是在魄形成之後,才產生的陽性精神力量,與心智、意識活動有關。
此外,在《左傳・昭公二十五年》中也提到:「心之精爽,是謂魂魄;魂魄去之,何以能久?」這表明在春秋時期,人們已經認為魂魄是維持生命與心智的關鍵。
第二階段:「三魂七魄」系統的形成
將魂魄的數量具體定義為「三」與「七」,並賦予其各自名稱和功能的完整系統,則主要是在漢代以後,隨著道教理論的發展而逐漸成形的。
* 最早將「三魂七魄」並稱的文獻,一般認為是東晉道教學者葛洪所著的《抱朴子・內篇・地真》,書中提到:「欲得通神,當金水分形,形分則自見其身中之三魂七魄。」
* 對三魂七魄的詳細闡述,則是在後來的道教典籍中得到完善,例如南北朝時期的上清派道書《靈書紫文上經》,以及後來集道教理論大成的《雲笈七籤》,都對三魂(胎光、爽靈、幽精)和七魄(屍狗、伏矢等)的名稱、功能以及修煉方法有詳盡的記載。
《左傳》最早提出了「魂」與「魄」的分別,是此概念的哲學
《抱朴子》首次將「三魂七魄」作為一個固定詞組提出。
後來的道教典籍(如《雲笈七籤》)則將這一概念系統化、理論化,形成了我們今天所熟知的完整論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