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有高中的模擬考作文出現「我的媽媽是代理孕母」這樣的題目,我想評論的爭議點包括:代理孕母是否合乎倫理、作文題目牽涉代理孕母是否恰當、怎樣的作文題目是好題目。
稍微定義一下道德和倫理,倫理是一種大的行為準則體系,而道德只是其中的一小部分。道德問題的特點是,它會涉及到傷害他人,所以代理孕母雖然不違反道德,但不合乎這個社會的倫理。
代理孕母不合法
有記者說因為代理孕母不合法,所以這件事是錯誤的。代理孕母既然不符合倫理,學生們不需要、也不應該去思考這種現象出現的可能性跟效果。不合法的事情不代表是錯誤的,有可能它只是尚未合法。當初同性婚姻也不合法,但現在大家都懂同性戀者婚姻權也該被保障了。
是否要允許代理孕母這個問題台灣社會還有爭議,有些人支持,有些反對。我覺得它需要經歷一個過度階段才能被社會接受。就像在一開始大家都歧視同性戀者,但之後政治正確意識出現,大家不敢再明目張膽的歧視,到最後社會主流聲音接受了同性婚姻。
雖然那些需要為自己的權益站出來支持代理孕母的人比起同性戀者少很多,不過如果人類是理性的,我相信文明終究會進步到社會能接受代理孕母的那一天。
代理孕母違反倫理
自古以來生殖力被認為是神聖的,可能因為它是力量的象徵、是最崇高的快樂、是讓人類社群延續的薪火。而性也是神聖的,它只能與那些同樣神聖的東西相匹配,愛、婚姻之類的,隨興的性交因此被視為犯罪。
做代理孕母跟賣淫對我來說是一樣的,它們都是出賣生殖力的行為。性交易不合法,但是現在社會上大部分的人應該都認為,有人有需求、有人願意提供服務、沒有傷害到任何人,所以沒必要阻止他們,甚至希望性交易合法化,避免性工作者被皮條客剝削。
這個時代的人不再相信神聖,在資本主義下掙扎的他們深深地體會到一切都有價碼。
照理說,性交易應該比代理孕母還嚴重才對,雇用代理孕母的人不是想要肉體歡愉,而是為了要得到孩子這樣感人的理由,代理孕母甚至不需要像性交易一樣有生殖器接觸。然而這個社會多數人能接受有人在進行性交易,但似乎不能接受有人做代理孕母。
一個母親對孩子的愛是從懷孕時就開始的,但代理孕母不能去愛她的胎兒、不能想要養育他,在他出生後就必須把他送走。如果代理孕母實行了,「懷孕」跟「母親」的價值會改變、母性的神聖也將隨之瓦解。
我認為真正有價值的東西從來不是「性」或「子宮」,而是「愛」。愛不能販賣、也不會被奪走,所以我完全支持性交易跟代理孕母合法化。
學生對這個題目感到噁心
有記者稱許多學生表示這樣的題目讓他們感到噁心。這個題目要學生去想像自己的媽媽是代理孕母,如果媽媽是代理孕母你應該會感覺很奇怪,因為你沒看過類似的事情在自己身邊發生,而且社會對代理孕母觀感不好,但學生說感覺到「噁心」,我自己是覺得不會到噁心的地步,事情應該沒那麼簡單。
我覺得學生們噁心的並不單單只是代理孕母這件事,而是「政治正確」。學生們也知道作文不是思想審查,考得是表達方式、不是表達內容。如果在代理孕母一事表達反對立場,不會影響評分,但大概會被冠上歧視之名。這種政治正確的壓力也是學生們感到噁心的一部分原因。
有趣的是,問一個人「你對代理孕母有什麼看法?」跟「如果你媽是代理孕母你有什麼看法?」是兩種截然不同的視角,別人去當代理孕母關我什麼事,誰愛當誰當。如果自己媽媽做代理孕母,那應該是很難接受的事。
這很像人們對同性戀者的看法。如果你問父母怎麼看同性戀者,他們可能會說那是他們的自由,應該尊重他們。但如果你問父母如果你是同性戀他們怎麼想,他們可能會說,我打斷你的腿。很多人表面上尊重,但骨子裡還是恐同的,這也不能怪他們,成長經歷使然。只要大家不做出歧視行為,世界就能慢慢改變。
好的作文題目
有人說這樣的題目沒有意義,但有意義的題目又是什麼呢?有意義的題目是能讓學生思考、並能讓學生展現出他獨特生命經驗的題目。
作文往往需要學生創作出虛構經驗,有部分也是在考想像力。「我的媽媽是代理孕母」這個題目距離常人的生活經驗實在太遙遠,學生硬是去想像也只寫得出空洞的東西。
「我的媽媽是代理孕母」這個題目很值得思考、但稍微脫離了鑑別表達能力的目的,它考驗的是想像力。它不是個好題目,但並不是不該存在的題目。
你該直面那些刺痛你的問題、懷疑那些覺得理所當然的事,這是哲學的精神,也是自認清醒之人應有的素養,唯有如此,才能看見自己信念中的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