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聖經裡有一段故事,兩位婦女爭搶一名嬰孩,都說是自己的,請求所羅門王作出審判。國王提議把孩子劈成兩半,真母親怎能接受,哭著央求國王將孩子判給對方。所羅門王運用智慧,找出孩子真正的母親。然而現今這個世代,許多孩子越來越悖逆,甚至拒絕接受管教,他們要小心的是,
從小在美國出生長大的賈斯丁,正值叛逆青春期。每天下課回家,就把自己關進臥室,戴上耳機,沉浸長達數小時的殺戮遊戲。餓了,就自個兒把冰箱裡的冷凍食品拿出來微波加熱。爸媽生意繁忙,他們拖著疲憊身軀回到家中,見賈斯丁的臥室燈還亮著,也不願敲門關心,因為這個孩子只會發飆和頂嘴,責怪父母打斷他,
這幾年生意不好做,賈氏夫妻同進同出,感情卻不和睦,公司長期虧損,兩人為了金錢問題吵得不可開交。好不容易賈斯丁升上高一,偏偏這個孩子不爭氣,成績吊車尾也就罷了,個性越來越叛逆,對父母的態度極度惡劣。賈父不是沒有嘗試糾正孩子,但他的火爆脾氣只會讓父子關係越來越惡化,賈母則選擇冷眼旁觀,後來,賈家生意失敗,夫妻關係跟著破裂。這對怨偶首次達成共識,決定分道揚鑣、申請離婚,但兒子賈斯丁該由誰來撫養?悲哀的是,沒人想跟一個不知感恩、只會挑釁的青少年住在一起。父母都不願承擔子女監護權,
面對父母離異,賈斯丁心裡早有數,他卻擺出一副無所謂的樣子。當父母的協議離婚律師約見他,透露父母想放棄監護權這件事,
你已經接近成人,可以表達你的意見,選擇跟誰住在一起。律師善意提醒他,並建議他可以另外委任律師,而律師費應由父母買單。賈斯丁勉強擠出一絲苦笑,不必了,
離婚家庭,倘若父母皆非盡職的照顧者,孩子是否擁有選擇跟別人過日子的自主權?此外,
子女撫養義務
首先,必須釐清的是,父母本身有教養孩子的責任,不能隨意拋棄孩子,造成他們無家可歸。若決定放棄監護權,就必須找到更適合的人選代為照顧孩子,或正式領養孩子。故事中的賈斯丁,即使選擇和爺爺同住,在滿十八歲之前,生活各項必要開銷,包括學費、保險費、醫療費、伙食費、交通費等等,須由父母買單。爺爺可以申請成為賈斯丁的合法監護人,也可以拿到用在孩子身上的子女扶養費
有些孩子比較幸運,因為爸爸或媽媽都爭著想和他們同住,但孩子也是人,他們有獨立的情感和喜好,要跟爸爸還是媽媽同住,有些孩子寧可自己做出抉擇。此時可以遵循加州家庭法,
只要孩子滿十四歲,擁有正常的心智和判斷能力,那麼法院將容許孩子有表達權。這不代表孩子有絕對的選擇權,而是會將孩子的希望,納入考慮的因素之一。不滿十四歲的孩子,也可以表達想法,法院會納入考量,但比重不高,因為這個年齡層的孩子,比較容易遭受大人施壓影響。法官可以邀請孩子私下表達意見,或可以安排評估員拜訪孩子。
親權判定原則
原則上,法官更重視的,是孩子的最佳利益(Best Interests of the Child),也就是什麼樣的判決對孩子最好。有幾項原則,通常會影響監護權的判決結果:
- 尊重孩子的意願:較為年長,個性較成熟的孩子,他們的意願較能受到尊重。
- 親子關係:孩子與父親或母親,哪一方較有情感上的連結。
- 父母適性比較:父母哪一方的教養能力、經濟能力、生活環境等,較適合照顧子女。
- 過去的生活圈:孩子慣於在哪家學校就讀,或在哪個社區活動,原則上不會做出大幅的更動。
- 孩子的人身安全考量:父母其中一方,若曾有家暴,吸毒,或將孩子棄之不顧的前科,可能較難爭取到監護權。
綜合以上原則,法官會將孩子判給較為適當的照顧者,此時即使孩子本身(或其代表律師)提出反對,
結論
有人提出,未來的世代以AI人工智能取代法官作出判決,然而唯有真人法官耐心傾聽孩子的心聲,給予尊重、權衡大局,才能作出智慧、公正、更具人性化的判決。關於子女監護權,請聯絡劉美芳律師事務所,您最能信任的加州家事法律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