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從「會不會蓋」到「怎樣才合格」
這兩年,碳市場像一棟剛起樑的高樓:外觀看得見,但消防、耐震、管線全還在調。大家問得最多的是──「這樓能不能住?」COP29 給出的答案很直接:可以住,但必須按圖施工、按章驗收。
在《巴黎協定》第六條(A6)裡,三條路一起往前:A6.2 是國與國的「對帳通道」,保證每筆跨境減排都在國家帳上有根有據;A6.4 是聯合國「中央機制」,嚴格方法學下發的高完整性碳信用;A6.8 則把非市場合作變成有目標、有指標、可驗收的政策工程。COP29 之前,我們對授權(LoA)、對應調整(CA)、移除(CDR)、永久性、反轉責任、OMGE、收益分攤、dMRV、以及 FPIC 等關鍵,說得多、定得少;COP29 之後,這些變成可執行的規則與流程:怎麼設基準線、如何證明額外性、反轉怎麼補、信用期後怎麼追、資料怎麼透明、社區怎麼同意,都有了共同語言與操作門檻。
這不只是技術升級,也是市場分水嶺。過去「便宜、快速、故事好聽」的做法,到了新制度下難以立足;能留下來的,是可信、可審、可持續的專案與產品。於是,自願市場(VCC)不再是一個大雜燴的籃子,而是一張必須經得起稽核的清單──低品質加速淘汰,願意對齊 A6 的順勢升級。展望 COP30,方向更明:細則補強、落地加速、資料對接標準化。問題不再是「能不能做」,而是每個參與者願不願意把會計對得上、方法做得對、數據看得到、社區說得到,把樓真正蓋成能長住的家。一、COP29 之前(~2024.10 之前)的狀態:藍圖已畫、細節未定
用一句話:能不能做還不確定、怎麼做更不一致。三條路(A6.2/A6.4/A6.8)共同的卡點在「會計規則、方法學、與成果驗證」。
- A6.2(ITMOs,國與國對帳)
- 授權(LoA)格式、時點與撤銷條件不一致。
- 對應調整(CA)「怎麼記」缺統一範本,年報通報節奏未完全跑起來。
- 各國 NR(國家登錄)規格參差,跨國銜接難。
- A6.4(聯合國中央機制)
- 方法論「總綱」尚未完全落地;不同專案類型口徑不一。
- 移除(CDR)算不算? 永久性/反轉責任沒有共同答案。
- OMGE(整體減排)、收益分攤(SoP)與 dMRV(數位 MRV)走向未定。
- A6.8(非市場機制)
- 重視政策合作、技術移轉,但沒有共用的度量衡,很難把成果「工程化」。
- 多數合作停在聲明與框架,複製與擴散有限。
- 共通痛點
- 市場對「FPIC、人權、原民權利」要求不一致,社會風險管理缺流程。
- 自願市場(VCC)與 A6 的品質門檻「兩套宇宙」,好壞混雜、定價失真。
二、COP29 之後(2024.11 會後)的「已定」變化:能做,而且要做對
一句話:把規則補齊,從「可行」升級為「可審」。焦點是「耐久性、會計一致、透明披露」。
- A6.2:會計與審查可以真正跑
- LoA 標準化:授權內容、主體、時點更清楚。
- 對應調整(CA)口徑統一:加簿/減簿有明確流程,避免一碳兩算。
- 年報與審查接上全球透明架構:不是自說自話,有格式、有時間表。
- A6.4:信用品質「拉高一階」
- 方法論總綱:基準線要保守、額外性要證據鏈、洩漏要納管。
- 移除(CDR)正式納入:DAC/BECCS/生物炭/礦化等可申請,但要證明不可逆+永久性,並信用期後持續監測。
- 反轉治理:要做風險評估、提緩衝池(像保險庫),可避免反轉須補回;緩衝池定期壓力測試。
- OMGE 落地:部分信用強制「取消」,確保全球排放總量真的下降,而不是帳面抵銷。
- 收益分攤(SoP):按交易提撥,支付機制成本並注入適應基金。
- dMRV+透明化:導入數位化監測與公開揭露,資料可追、可查、可稽核。
- 社會與環境保障(含 FPIC):涉及土地/社區必須證明「自由、事先、知情同意」與有效申訴機制。
- A6.8:非市場合作「工具化」
- 將政策、技術、融資合作做成有目標、有指標、有驗收的工程包。
- 有利能源轉型、工業效率、韌性建設等「不一定要發信用」但很關鍵的行動。
- 整體效果(白話版)
- 不是只看「有沒有減碳」,還要看「能不能撐得久、出事誰負責、資料能不能驗、社區同不同意」。
- 便宜快不再吃香,可信可審才值錢。
三、面向 COP30:可能延伸/加碼的三大方向
一句話:細則補齊、落地加速,從寫規則走向做工程。
- 移除細節更精
- 海洋碳匯、土壤長期封存等邊界與反轉責任再明確。
- 信用期後監測年限與資金安排更具體,避免「先發後棄」。
- OMGE 與使用規則實務化
- 不同專案型別是否有差異化取消比例?
- OMGE 如何在國家帳/企業使用場景中透明披露,減少「零和疑慮」。
- 資料對接與 dMRV 標準化
- NR(國家登錄)↔ A6 註冊 ↔ 專案 dMRV 三方資料格式、頻率與 API 規格更統一。
- 讓買家與審查方一鍵查得到、追得出、對得起。
實務提醒:資料底座、社會保障、反轉治理三件事先做好,COP30 的細則怎麼變都不怕。
四、VCC 的影響:淘汰與升級會同時發生
一句話:不是 VCC 全部消失,而是「低品質快被淘汰;願意升級的會被保留下來,還可能更值錢」。
- 為什麼會被擠壓?
- A6 把品質門檻拉高:永久性、FPIC、dMRV、OMGE、SoP…過不了,就難進主流採購清單。
- 買家(企業/金融)被投資人與監管盯著:能進國家帳?會不會一碳兩算? 不確定就不買。
- VCC 的三種命運
- 直接淘汰:基準線寬鬆、額外性薄弱、無 FPIC、無 dMRV、永續故事說得多、證據給很少——價格崩、流動性乾。
- 過渡使用(限時限量):有基礎但不足,可補作業(補 dMRV、補 FPIC、設緩衝池);在升級路徑上、帶折價、看里程碑。
- 升級存活:把不可逆/永久性、反轉治理、信用期後監測、FPIC、dMRV都補齊;能對齊 A6 邏輯或接 A6.4,疊加 CCB/SD VISta,長約+溢價更常見。
- 怎麼把 VCC「順延」到新時代?(四條升級線)
- 技術線:基準線「向下調整」、額外性證據鏈、反轉風險模型→對應緩衝池比例、信用期後監測設計、dMRV(遙測+地面證據+審計軌跡)。
- 治理線:FPIC 是完整過程,不是收集簽名;申訴機制有時限有回覆;共益用 CCB/SD VISta 驗證;能公開的數據盡量白箱化。
- 法律線:能否對接 LoA/CA?如何與 NR 同步?合約把反轉、撤銷、補發寫清楚。
- 商業線:從「低價搶量」轉為「風險定價」;導入保險/保函;多年度長約+里程碑付款;把 OMGE、SoP、緩衝池成本內生到報價。
- 買家三道檢核
- 方法+數據:基準線保守嗎?額外性有證據鏈嗎?dMRV 有審計軌跡嗎?反轉風險與緩衝池可重算嗎?
- 社會+治理:FPIC 有第三方見證嗎?申訴有紀錄嗎?共益用 CCB/SD VISta 嗎?
- 會計+用途:能不能對接 A6.2/A6.4?不能的用於 ESG 公益;能的用於抵減與策略性長約。
- 價格與流動性的「新常態」
- 低品質 VCC:價崩、冷清。
- 過渡型 VCC:折價交易、看升級進度。
- 高完整性/可對接 A6 的信用(含耐久 CDR):稀缺溢價+長約為王,總風險成本反而更低。
六、結論|新規則時代,贏在「可信、可審、可持續」
COP29 之後,A6 的訊號已經清楚:品質優先。A6.2 要對帳合規、避免一碳兩算;A6.4 要方法嚴謹、移除耐久、反轉可補、OMGE落地、收益分攤到位;A6.8 要把合作工程化、成果能驗證。這是一套把「環境效果、社會正義、會計秩序」同時拉直的框架,也是一套篩網:能把證據攤在陽光下的專案留下來,僥倖與黑箱則被留在外面。
對政府,關鍵是把國家登錄(NR)、授權(LoA)、對應調整(CA)與 dMRV 打通,讓資料「一鍵可查、一路可審」。對專案方,重點在於把基準線、額外性、洩漏、反轉治理、信用期後監測與FPIC/申訴內建為基本工,不是補考題。對買家與金融機構,策略是以三道檢核(方法與數據/社會與治理/會計與用途)做決策,並以長約+里程碑支持升級。至於 VCC,答案並非生死二選一:會被淘汰的是低品質,會被順延的是肯升級;能對齊 A6 邏輯、甚至接上 A6.4 的單位,反而更稀缺、更值錢。
走向 COP30,我們要準備的不是新口號,而是新內功:資料底座先鋪好、社會保障先落地、反轉風險先算清。當市場從「便宜、快速」轉向「可信、可審」,真正的競爭力就變成:你能不能把每一公噸減排或移除,說得清、驗得過、撐得久。做到這三件事,A6 的門會為你打開;做不到,就只會被新規則的浪潮溫柔而堅定地淘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