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林明忠律師
很多人打贏官司卻拿不到錢,最怕的不是輸,而是「贏了卻無法執行」。
而「害怕拿不到錢」這件事情,不論是不是不動產案件,都會碰到。例如:車禍、被詐騙、借款、感情糾紛、合夥做生意、追討貨款等等 。很多人碰到上述問題,除了諮詢律師如何處理外,接下來一定會問:
「律師,對方脫產怎麼辦?我如何預防對方脫產?」。
舉一個常見的案例:
A走在路上,有一天被騎機車的B撞傷,A除了對B提告刑事過失傷害罪之外,當然也想對B提出民事損害賠償訴訟,要求賠償。但A也擔心,聽說民事訴訟打下來,沒有個1-2年不會結束,那B有沒有可能在民事訴訟結束後,就直接脫產,讓A即使有勝訴判決,也變成一場空,根本無法執行的到財產,白打官司呢?
當然有可能!
這正是假扣押存在的意義,也是唯一能預防對方提前脫產的手段。
一、預防脫產的唯一方法:假扣押流程與實務解析
(一)假扣押時機與所需時間:假扣押該何時發動?
答案是:隨時!
A在對B起訴請求民事賠償❶之前,或是在民事訴訟❷進行中,都可以發動假扣押。
至於如何發動假扣押?只要跟法院提出「民事假扣押聲請狀」即可,法院通常一至兩週就會有准許/駁回假扣押聲請的裁定。
另外,若A在提出民事訴訟之前,就發動假扣押,則若假扣押裁定准許、且也開始進行財產扣押後,B可以請求法院命A限期起訴,亦即讓A限期對B提出本案民事訴訟。因此如果在提出民事訴訟之前,就要發動假扣押,接下來就要做好提出民事訴訟的準備。
(二)假扣押費用多少?
若要聲請假扣押,一般會有四種費用要付:
1.聲請費用(給法院)
新台幣(下同)1000元
2.律師撰狀費(給律師)
假扣押程序一般是書面審理,通常僅需撰寫「假扣押聲請狀」乙份即可,一般不需要開庭,因此如果委託律師撰寫上述書狀乙份,通常乙份聲請狀的撰寫費用是3萬元至5萬元。
假扣押聲請狀,必須要清楚寫明白:❶「請求原因事實」、❷「假扣押必要性」等事項,並且要詳列書面證據,因此雖然假扣押聲請並非強制律師代理事項,但建議委請專業律師協助撰寫,提高聲請獲准機率。
3.假扣押擔保金(給法院)
假扣押獲准後,法院通常會在准許假扣押的裁定中,諭知債權人應繳納擔保金如下圖。

擔保金一般是請求扣押金額的1/3,例如如果要扣押100萬元,擔保金通常約33萬至34萬元間。但如果是以下三種事件的假扣押擔保金,依法可以僅提出10%的擔保金:
(1)詐欺犯罪的被害人請求詐欺犯損害賠償(詐欺犯罪危害防制條例第54條)
(2)勞工就請求給付工資、職業災害補償或賠償、退休金或資遣費、勞工保險條例第七十二條第一項及第三項之賠償與確認僱傭關係存在事件,聲請假扣押(勞動事件法第47條)
(3)夫或妻基於剩餘財產差額分配請求權聲請假扣押者(民事訴訟法526條)
但常見的車禍爭議、借款、投資爭議等,如果要假扣押的話,一般還是需要提出扣押金額1/3擔保金,法院通常不會願意降低擔保金金額。
很多人會問:擔保金那麼高,我需要時間籌錢,何時要給法院?
擔保金只要在假扣押裁定准許後1個月內籌措出來,並提存在法院即可,提存後法院才會開始進行後續扣押行動。而擔保金一般會是假扣押程序裡,金額最大的一部分,因此我通常會詢問客戶,若假扣押通過後,是否有錢繳納擔保金?如果沒有,通常就不會建議客戶假扣押,因為做了也是白做。
另外假扣押擔保金,若本訴全部勝訴(例如假扣押100萬,法院最後也判賠100萬),則擔保金之後可以聲請返還。但如果扣押金額與訴訟勝訴取得金額之前有落差,扣押金額大於訴訟取得金額(例如假扣押100萬,但法院最後只判賠60萬元,差額40萬元),則可能就必須從擔保金內,按扣押的時間,每年扣除差額的法定利息(通常為5%)給對方作為賠償。且若對方能舉證有其他直接因果關係的損害賠償,對方也是可以另請求賠償的。
4.強制執行執行費用:
通常為執行金額的8/1000,以100萬元為例,執行費用就是8000元。
5.總結表格

假扣押所需費用一覽表(作者自製)
(二)假扣押費用可以讓對方負擔嗎?
以上4種費用,都要原告(聲請扣押之人)先行支出。但是,上述1.聲請費用跟4.強制執行費用,若假扣押獲准,未來都可以讓被告(被扣押之人)負擔。
不過上述2.律師費用,就需要自己負擔。
而3.擔保金,若未來判決確定後,扣押金額小於全額勝訴金額,法院也會返還擔保金給原告,但若勝訴金額小於扣押金額,可能就會有上述,關於勝訴與扣押金額差額之間的年利率5%利息損失,會從擔保金扣。
二、假扣押常見問答
Q1:假扣押獲准會很困難嗎?
假扣押的聲請,必須要跟法院釋明❶ 假扣押原因、 ❷「假扣押必要性」, 以前面的車禍案件為例,如果車禍被害人A要聲請扣押車禍肇事者B的100萬元財產,就要說明:
❶ 假扣押原因:說明A、B間發生了什麼事情,為何賠償金是100萬,100萬的組成等等,總之,就是要說明為何A可以跟B請求這100萬元。
若以借款關係為例,債主如果要扣押債務人的財產,就必須要說明兩人間有何證據證明有借款關係,以及扣押金額,是否有超過請求借款金額等等。
很多民眾如果自己處理假扣押聲請狀,往往連假扣押原因都無法交代清楚,就直接被駁回了。因此,請求的事實略為複雜或金額不小,建議還是交由律師協助。
❷「假扣押必要性」:這是目前許多聲請假扣押失敗的原因之一,因為假扣押必要性必須要證明債務人有「非有日後不能強制執行或甚難執行之虞者」,白話來說,就是必須要釋明債務人有脫產或已經開始轉移財產的跡象,理論上才算是有假扣押必要性的釋明。
但,除非債務人做得非常明顯(例如直接嗆明會脫產,或債務人本身開始移民,在掛賣名下資產,或名下資產有新近被設定抵押權等紀錄),不然一般人不太可能可以證明債務人已經有脫產的行為或跡象,因此假扣押必要性的釋明一般確實蠻困難的,且目前法院對於假扣押必要性的審查標準趨於嚴格,也很吃承辦法官/事務官的自由心證和運氣,這是在聲請假扣押裁定時,無法避免的風險之一。
Q2:假扣押要跟那一個法院聲請?
依照民事訴訟法524條第1項:「假扣押之聲請,由本案管轄法院或假扣押標的所在地之地方法院管轄。」,因此跟本案管轄法院或想扣押標的的法院聲請即可。
Q3:假扣押聲請如果被駁回,擔保金會不會被法院沒收?
不會!如前所述,假扣押擔保金是在法院准許假扣押後,才需要交給法院提存所,法院收到擔保金之後,才會開始發公文扣押債務人財產。
因此,假扣押如果聲請駁回,根本沒有繳納擔保金的機會。頂多損失假扣押聲請費1000元與撰狀的律師費用。
Q4:假扣押的風險?如果敗訴,擔保金會被沒收嗎?
看個案狀況,不一定會全部沒收!
如前所述,假扣押擔保金,若本訴全部勝訴確定(例如假扣押100萬,法院最後也判賠100萬),則擔保金之後可以聲請返還。但如果扣押金額與訴訟勝訴確定取得金額之前有落差,扣押金額大於訴訟取得金額(例如假扣押100萬,但法院最後只判賠60萬元,差額40萬元),則可能就必須從擔保金內,按扣押的時間,每年扣除差額的法定利息(通常為5%)給對方作為賠償。且若對方能舉證有其他直接因果關係的損害賠償,對方也是可以另請求賠償的。
因此,並不是一敗訴就會被沒收全部擔保金!還是要看個案被扣押的時間。另外,如果最後聲請人提存的擔保金不足以賠償利息或是具體直接損失,則債務人還是可以就不足部分,另外起訴請求喔!所以,假扣押金額還是要慎重決定。
Q5:假扣押獲准後,我要怎麼調查對方有什麼財產可以扣押?
假扣押獲准後,可以持假扣押的裁定正本,去國稅局申請取得債務人最新的所得資料和財產總歸戶資料,如果自己沒有額外知道對方有什麼財產可以扣押,通常會以此資料作為扣押財產的依據。
Q6:我聲請假扣押對方會知道嗎?整個過程大概要多久?
假扣押需要秘密進行,因此一般法院收案後是書面審理,不會開庭、也不會通知對方,所以不論法院裁准與否,在聲請當下或過程中,債務人並不會知道。
通常是要等假扣押通過、你繳了擔保金、法院開始執行扣押後,債務人才會因為帳戶被凍結或名下不動產被查封,才會知道自己被假扣押了。畢竟如果法院在審查假扣押的過程就通知債務人的話,債務人就會預先脫產,假扣押也失去目的了。
通常流程如下:
1.向法院聲請假扣押(法院通常1-2週會有審查結果)
2.取得假扣押准許裁定後,持假扣押裁定可向國稅局申請取得債務人所得資料和財產總歸戶資料。
3.向法院提存擔保金,取得提存書證明
4.向法院聲請強制執行(扣押對方財產)
5.法院發出扣押公文扣押對方財產
6.對方收到被扣押的通知
上述過程,快的話1個月內可以處理完畢。
Q7:假扣押跟查封有何不同?
「查封」是財產強制執行程序的一種行為,而假扣押是進行財產強制執行的程序之一。
具體來說,假扣押是觸發查封行為的原因之一。例如,要有假扣押裁定獲准,並執行扣押後,法院才會有查封不動產等財產的程序。
三、假扣押事務推薦:林明忠不動產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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