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藉著基督的寶血得以蒙救贖,罪過全得赦免,這全是出於 祂豐盛的恩典(以弗所書 1:7)。
你知道嗎?聖經其實並沒有指示我們要「向神請求饒恕」。
不僅如此, 神也並非如許多人所想的那樣,只是「準備好饒恕」我們。祂所做的,遠比饒恕更偉大——祂賜下的是「赦免」。
「饒恕」意味著原諒,但過犯仍記錄在案,只是不再追究責任或施以懲罰。這是人的饒恕方式。
然而, 神在基督耶穌裡所做的,並非如此。新約向我們啟示了更超越的實際——
「赦免」。
這個詞的主要意思不是「原諒」,而是「送走」、「完全帶走」、「徹底分離」。
這就是「赦免」,而非僅僅「寬恕」。
神並不是將你的罪記錄下來再原諒你;不!祂是將罪徹底清除、完全帶走、全然抹去。
因此,我們不需一再請求 神饒恕我們。在基督裡,我們一切的罪都已得赦免;不是被遮掩,而是被洗淨。耶穌的死、埋葬與復活,已為罪付上全數代價,使我們得以完全稱義。
有些人引用馬太、馬可或路加福音的經文,來支持一種基於「求饒恕」的心態。
然而,耶穌在這些福音書中的教導,是針對那些在祂受死、復活之前,仍處於舊約時期的人。如今,我們在 基督裡已是新造的人,神不再記念我們的罪:「 若有人在 基督裡,他就是新造的人,舊事已過,看啊,一切都變成新的了」(哥林多後書 5:17)。
你已被潔淨、稱義、成聖。願榮耀歸與神!
禱告
親愛的天父,我感謝 祢,因我在基督耶穌裡得著了永恆的赦免。我行走在公義的光中,深知罪和其帶來的影響再不能轄制我。我以勇敢與自信活在世上,享受與 祢之間毫無阻隔的關係。 奉 耶穌的名禱告,阿們。
參考經文
希伯來書 10:16-17;歌羅西書 1:12-14;使徒行傳 13:38-39
讀經計劃
- 1 年讀經:提摩太前書 2:1-15 & 耶利米書 7-8
- 2 年讀經:約翰福音 6:52-60 & 列王紀下 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