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成為企劃人》書衣折口文案)
奧美公關集團董事長丁菱娟曾說過:「行銷是投資,不是成本。」
若把行銷視為成本,行銷預算與操作規模自然會被壓縮。然而,許多行銷成果其實就像長線投資,不會立刻見效。尤其在被稱為「出版冰河期」的現況,新書銷售週期越來越短,通路陳列面有限,行銷空間經常被擠壓。不是行銷不努力,而是外在條件讓人有志難伸。
再加上行銷工作常受到出版社環境與體制規模的限制,行銷有時無法發揮專長,甚至當書賣不好時,行銷還得背上失敗的黑鍋。
對中小型出版社,或大型出版集團中較小的品牌來說,行銷常被視為成本單位,缺乏足夠資源推動有效的宣傳。好的情況下,主管可能手把手教;壞的情況,就是書賣不好時,行銷被要求「負責」。
而多數出版社的業績,往往掛在編輯部或業務單位上,幾乎沒聽過行銷要掛業績,更不用提沒有業績獎金。可是在實務與情緒層面上,行銷卻總得承擔銷售成敗。要出版行銷背負一本書的成敗,實在太沉重。
對出版社而言,出版行銷的成效評估也沒有固定標準。行銷很像棒球場上的「二刀流」,要能攻能守(但不是每個人都能當大谷翔平),唯一的標準,往往只是「總編輯覺得好用就好」。
其實,針對不同書種制定對應策略,行銷可以有不同目標,也能透過階段性任務達到績效。
譬如議題型書,若能搭上時事或社會脈動,目標就應放在短期內大量曝光、拉抬共鳴度,這時可能需要邀請重點意見領袖,或舉辦實體活動延續討論熱度。
若是工具書類型,則可邀請KOL或內部同仁實作書中內容、驗證成果;而名人書則能評估獨家簽名、簽書會、對談或媒體通告等方式來延伸話題。
至於對接案行銷而言,接案前與業主明確設定績效目標,並將成果量化或質化,格外重要。畢竟行銷難以直接促購,也不是每一波宣傳都能隔山打牛。最重要的是,一定要透過報價單或備忘錄的方式,保障自身權益。
最後,想對仍在體制內外奮戰的出版行銷人說:如果你對出版仍有熱情,對行銷仍懷理想,卻經常背負書賣不好的壓力,當你累積了一定經驗後,請勇敢離開那些資源不足、體質不佳的出版社,去那些願意給資源、願意嘗試、也懂得善待行銷的地方。
行銷的價值,不該被困在「成本」的思維裡。在現實的出版環境中,我們或許一時無法改變體制,但至少可以選擇更健康的合作方式,替自己爭取合理的條件,讓專業有被看見的機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