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微粒的預防性檢測與法規條文,主要集中在兩個面向:
- 藥典 (Pharmacopeia) 條文: 這是判斷產品合格與否的標準。
- GMP 規範 (尤其是 PIC/S 和 EU GMP): 這是關於製程與環境控制的預防性要求。
以下是相關的條文和預防性檢測方法:
一、 關鍵法規條文與檢測標準
無菌製劑必須符合藥典 (如美國 USP、歐洲 EP、日本 JP) 規定的 不溶性微粒 數量限制。1. 美國藥典 (USP) <788> - 注射液中的不溶性微粒 (Particulate Matter in Injections)
這是無菌製劑微粒控制的核心標準。它規定了每單位劑量允許的最大微粒數量,主要針對小於 100 µm 的微粒:
檢測方法:
◎ 光阻法 (Light Obscuration, LO): 這是首選的自動檢測方法,適用於透明液體。儀器通過計算溶液中微粒對光束的遮擋程度來確定其數量和大小。
◎ 顯微鏡計數法 (Microscopic Count): 作為光阻法的替代方法或驗證方法,用於測定不可見微粒的數量和分類。
法規要求 (針對小容量注射液 - Small Volume Parenterals, SVP):
◎ ≥ 10 µm 的微粒: 每毫升 (mL) 不得超過 6 個。
◎ ≥ 25 µm 的微粒: 每毫升 (mL) 不得超過 1 個。
2. 最終產品的「可見微粒」要求
雖然 USP <788> 針對不可見微粒,但法規也強調:
- USP <790> - 可見微粒 (Visible Particulates): 這項測試要求所有注射液必須「實質上不含可見微粒 (essentially free from visible particulates)」。所有含有可見微粒的產品都應被拒收。→ 這是通過目視檢查 (Visual Inspection) 來完成。
二、 預防性檢測與環境控制條文
這些規範旨在 防止 微粒進入產品,而不是事後檢測成品。
1. 潔淨室環境監控(ISO/PIC/S GMP)
微粒預防最關鍵的一環是控制生產環境,特別是潔淨室的空氣品質。

2. 公用設施與物料控制
- 製程用水 (Water for Injection, WFI):
USP <1231> - 水用於製藥目的 (Water for Pharmaceutical Purposes) 要求注射用水必須定期檢測總有機碳 (TOC)、電導率以及內毒素。雖然不是直接的微粒,但水的品質與微粒生成高度相關。 - 製程氣體 (Process Gases):
要求對用於產品接觸的氣體 (如氮氣、壓縮空氣) 進行過濾和定期檢測,確保其不含油滴、水分和微粒。 - 組件準備 (Component Preparation):
玻璃容器和膠塞在進入 A 級灌裝區前,必須經過徹底清洗、矽化 (Siliconization) 和滅菌/去熱原處理。這項工作通常需要進行確效 (Validation),確保清洗步驟能有效去除微粒。
總結
總體而言,藥廠對微粒的控制是一個 多層次、預防為主 的系統。
- 預防性法規 (GMP): 透過嚴格的環境監控 (潔淨室分級與空氣檢測) 和物料控制 (水、氣體、包材準備),從源頭阻止微粒產生。
- 放行性法規 (藥典): 透過 USP <788> 和 USP <790> 等標準,對每一批成品進行檢測,確保藥品達到法規設定的安全門檻。
預防性檢測如連續的 空氣微粒監測,是藥廠證明其製程處於 受控狀態 的關鍵證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