嘛.... 一個問題是,馬克思主義真的算是「科學」嗎?
我曾經和一些所謂的馬克思主義者/托派討論,對於他們對「革命」、「制度變革」的看法,有時不以為然。我自己,比較政治學/政治科學,與政治理論/政治哲學,或許都有接觸一些。討論「革命」與「制度變革」時,我很自然會覺得應該用「民主化」、「抗爭政治」、「社會運動」等等中的學術討論來解釋。但我不覺得可以輕易地用馬克思主義來做解釋,因為我傾向於把後者當做政治哲學,而非政治學、社會學。
為什麼我傾向於把馬克思主義當成政治哲學,而非政治學、社會學?固然馬克思的理論中有政治學、經濟學的元素,也包含了那樣的知識。在我眼中,馬克思主義首先是一種「宏大敘事」(語出利奧塔)。我從馬克思主義中,其實感受到一種過於的自信,甚至傲慢。一種基於人類現代性,和科學進步所產生的「時代的自信」,認為人類可以通過科學來解釋一切,就如同之前的牛頓和達爾文一樣。通過「生產力決定生產關係」、「下層建築決定上層建築」,馬克思幾乎想要解釋「一切」。但我認為馬克思的嘗試是失敗的,至少是非常可疑的。歷史辯證法,如同他的唯物主義一樣,儘管滿是「科學的傲慢」,但本身並不「科學」。
為什麼?因為社會和政治有太多太多的變量,太多太多的影響者,太多太多的未知和不確定性。在牛頓那裡,你有完全合理的理由,去接受:當一個平面的摩擦力逐漸減小,物體滑行得會更遠;而當摩擦力為0,物體會永遠滑行下去。在自然科學中,你可以控制其他的變量,將情境簡化到足以歸納出一條公式。但同樣的歸納方法在社會科學中能否成立呢?如果你觀察上世紀70到90年代,不同國家的政治制度變革,你會發現,在韓國、台灣、印尼、東歐各國、葡萄牙、西班牙等等國家,它們那裡發揮影響的,最顯著的社會因素各有不同,發揮作用的政治角色(軍隊、反對派、民眾、資本家、工會、宗教、學生、執政黨、外國政府、甚至國王etc)也各有不同。
馬克思對於「人性」和「文化」的處理是最讓我疑惑的。生產力增加、科技發展,再由下層建築決定上層建築;這樣講,在馬克思主義者眼中,仿佛「人性」和「文化」也是處在某種「線性發展」的軌道上。但人性和文化實在是很微妙、很複雜的。(當有一天能消除所有scarcity的時候,人性和文化就會變成某種理想的狀態嗎?我不知道。)我以前讀過Ronald Inglehart做的價值觀的研究。相較之下,只能說,馬克思的唯物辯證法固然有其啟發性;但要說它非常精確、沒有漏洞嗎?我會打上一個問號。
說回政治制度,我最不習慣一些馬克思主義者的是:他們仿佛能「設計」,或者說「設想」某種共產主義、或者社會主義民主的政治制度。這可能違反我政治學的直覺。如何判斷一套政治制度是否能達成設計的效果?能否延續下去?簡單來講,就是實行了,然後看看社會、政治的效果、影響如何。討論政治制度,個人總是傾向於在現有制度的基礎上,討論如何做修改。他們固然可以設想一套理想的政治制度,問題是,當一套制度被設計出來並實行,它永遠不會發揮出原本預想的效果。因爲政治家/政黨/民衆/資本家等等,這些活動者,永遠不會按照制度設計者預想的方式去行動和回應,總會有各種出乎預料的回應方式和影響。人們永遠可以設想得很美好,可是現實會如何發展,并不是他們決定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