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長一段時間,我以為自己是在談感情。
後來才慢慢明白,其實我一直在分辨的,
是什麼樣的人,能陪我一起活在真實裡。
我曾經遇過一些人,對準了我喜歡的區塊——
文學、書法、棋藝、佛學。
那些對話很美,很聰明,也很迷人。
但美感之外,我始終感覺不到一件事:
如果生活塌下來,誰會留下來撐?
後來我才懂,那不是愛情。
那只是精神上的同好。
也正因為這樣,我才會在某些關於信仰的說法裡,感到坐立難安。
不是因為我不信佛,
而是因為我越來越清楚——
如果一個人的轉變,只被歸功於信仰,
那些長年陪伴、耗損、忍耐的人,就被消失了。
有人說,只有真正跌過、痛過、混亂過的人,才講得出活的佛法。
這句話我一開始很不舒服,語氣粗糙,也太武斷。
可我不能否認,它戳中了某個現實:
沒有走進生活現場的語言,很容易變成漂亮但無重量的話。
我身邊最能一點就通佛法的人,反而不是講佛法的人。
他不會背經,也不愛名相,
卻走過生活的磨難,知道什麼叫撐、什麼叫收、什麼時候該放手。
我用佛教的語言說,他卻用人生直接理解。
那不是聰明,是歷練。
也因為這樣,我越來越確定:
我想要的,不是一個理念多正確的人,
而是一個願意在日常裡,
一起承擔、不退場、不急著證明什麼的人。
後來回頭看感情,我才知道,
真正讓人安心的,從來不是條件、不是高度一致的興趣,
而是那個人願不願意,在沒有掌聲的地方,慢慢陪。
而佛法也是。
如果它不能替那些無名的人留下位置,
不能照見照顧者的疲憊、關係裡的耗損、生活裡的狼狽,
那它就只是被供在高處的語言。
我沒有離開信仰。
我只是不再用信仰,省略生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