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怎麼認識一個生命,怎麼同理,真的好複雜,也端看我們的位置在哪

一、「同理」的實務現場
很多東西可以分享,但我的重點不在女性殺人犯的故事,而是一個晤談者、訪問者、心理師要如何看待一個迥異於自己人生的個案的生命故事。
底下兩段心理師魏明毅給作者提出的解釋,我覺得被清楚描述了教科書無法明說清楚的實務現場,即使不是在田野,在諮商室也是一樣的情況。先看這兩段話:
(一)對輕障或邊緣智力者的形容(P221)
「判斷點主要是:
常大量編造可被一般人輕易識破的事件,當事人卻不自知
多量使用自己並不真確理解的用語、有時會有滔滔不絕的口才
自我中心;重複且偏狹的觀點
除非有極大負向感受,否則不太記仇(情緒停留時間短)
想控制他人但 手法粗糙原始;情緒衝動;缺乏同理心...」
(二)「同理的心理歷程」(P222)
「同理是一個過程--不是一種柔軟可變、讓人感覺良好的情感,也不是一般人使用這個詞時所說的那種溫暖而棋糊的狀態。在這個過程中,你,身為同理者,去想像別人-『那個你所同理的人是什麼樣的人』。
同理永遠不可能完全精確。
一個人的經驗密度超越了觀察者所能掌握的,也因此同理就好比是人生,在這過程中存在著許多的事實,每件事實都是在特定的同理者和被同理者的結合中產生。
不管你的同理心是多還是少,你同理的方式、你能夠同理一個人生活中的哪些内容,以及如何同理,很大程度都與你是誰、你在那個時空下如何設想自己的的任務有關。」
#實務現場
個案的故事從來都是複雜的,老實說教科書所說抽取情感的部分並回應同理「你真的很難過」這些短句反倒是比較社交或簡化後的回應。不是說不能用,而是當真的同感個案那些龐大的歷練(這邊需要用到段落一,我們對於沒有體驗、不知道的事實上無法同理,那恐怕僅有想像,如輕障者的生活表現),我們的同理是無詞的,是震撼到說不出話的。
其次這個同理不能被壓垮,因為我們是有任務、角色在身的,我們在與個案經驗結合時是有立場的,不是僅可憐他,而是帶來什麼(需要用到段落二,要帶來希望?帶來功用?造福他人、社會意義?不同身分給的不同,但絕對不會是拯救者)
如果對比缺乏理解那群族與同理的治療者,可能一股腦兒就會判斷個案的核心是過去創傷,然後治療就是清創傷。這太單純了,也注定會失敗。
#PS對輕障者的描述那幾種,也很像是亞斯格格特質會有的。或許共同點是都是情盲吧
這在主角的陳述裡也常見,不帶情感的陳述和分析,而她的自傳回憶裡也充斥著反覆(但她認為是真的、不矛盾的、受苦的)。我覺得亞斯特質也會讓受苦的個案有這種自我認知然後跳脫不出來。
二、生命故事的自我認知
P.246。在林于如的自傳最後她寫了一段
「我現在願意寫出來有另外一個原因,是因為我曾經答應過一個人,要跟她說我為什麽會犯 下這些案子。但後來卻讓她以為我只是為了利益金錢在吊她胃口。我想要告訴她的是,有時候 人不一定要有利益金錢,而是有時候真的會遇到一些困頓跟難關。
我也想讓所有人知道。有些新聞報導未必是你們看到的那樣,因為媒體記者為了要頭條要 獨家新聞就會走後門,只聽警察講。你們的言論往往害死了一個人。大家可以想看看我的案子 有多少版本,但到底哪一個才是真實跟正確的?這些報導會決定一個人的命運。
我决定說出來,是因為想要對自己的人生重新審視一遍。我在自己過往的人生裡面到底犯 了多少錯、到底錯過多少原本可以不用錯遇的幸福、到底失去多少原本不應該失去的。」
#關於林于如的不同面向
新聞是說:「謀財害命」,因為賭博欠錢,而謀殺自己母親、婆婆和丈夫以詐領保險金。講完了。林本身也坦誠犯行。
訪問過程中:林同意殺害丈夫是自己的意思,但不同意其他兩位,例如謀害婆婆是丈夫指使,而母親跌下樓結合了她推一手及母親站不穩(她不知道究竟是哪一個)。但後來受檢察官誘使認罪交換才說都是自己主謀。結果判決時根本沒有減刑,覺得自己被騙,在監獄時氣憤吞電池自殺。
案情最匪夷所思的是:林謀殺丈夫的手法是將藥物磨碎打入點滴讓他過幾小時後身亡,這個手法幾乎是丈夫幾個月前要她謀殺婆婆的做法(重複性),而且林也不懂避嫌,很輕易就被發現是她動的手腳。
林的自傳:首先林不允許記者去問唯一親人姐姐取得其他資料,在他們往返兩年多後林終於交出10萬字自傳。但記者胡看了覺得很多矛盾,如(1)人物性格描繪反覆,且林對這些人的態度也反覆,這在傳記裡很少見,通常我們會定位某個人功過在固定位置,不會是游離的(2)部分記憶完全沒有,而部分又過於精準,例如說出當時「距離300公尺」之類的,她的說法是那個人有相關技能及經驗,自然可以眼睛丈量,且質疑記者為何懷疑。
#亞斯特質?
一個人最後會怎麼做那個行為,是很多因素互相效力的,然這個故事卻奇怪的不一致
要說林沒有主見、家庭創傷、遇人不淑、自卑畏縮、情緒衝動...等都可以,但這又與她入監後清楚分析的頭腦不搭。至少很清楚她不是為了錢,不是謀財害命。
我也不認為是輕障,我所遇過的不會這樣,甚住我覺得她聰明求生。
她不是不理智,只是對情緒情感很不行,幾乎是盲點。
理性的部分:在書信往返中極度有禮貌,但無法分辨自己的言行如何觸到了記者界線,例如在關係中要金錢支援,記者不敢回信,她卻一直來信要記者明確回覆。記者明白地跟她講了之後,她也能理解而非惱怒,林唯一有情緒的居然是「她需要稿紙和筆,她要錢寄來直接在監獄文具部買就好,既便宜、符合格式、不用郵資,不懂記者為何堅持一定要買好外面的寄給她,又貴又不實用...」這部分記者在避嫌、避免直接金錢來往,但她不懂。
林的陳述裡,與母親的衝突是吵架衝動的推一把,而非對母親恨之入骨;她知道先生是好賭不做事的,她對他不是感情,而是更多的計算像是顧慮孩子、想要幫先生回頭...然後她是感激婆婆對她好的,但無法拒絕先生的詭異說詞--他說用他的安眠及精神科藥物磨碎給母親加藥讓她好睡,所以林去做了...這也太好騙?
最後在自傳裡,林清晰地剖析自己,但又好像掉入情感迷宮,那些回憶都很片面獨斷,像是搞不懂對方心意似的,都是極端經驗。如她說哥哥在童年曾性侵她,但往後的互動裡並無相應資料,她不與哥哥熟識但事件後哥哥出來替她說話,而唯一有聯絡的親人姐姐的證詞也看不見這部分,無論真假這些都是極為自我中心觀點的,這個觀點也讓記者看得霧沙沙,傳記裡很多碎片也許為真,但無法連貫。
作者自己也懷疑林不是智能邊緣。而就我的經驗,這也許是一連串的不幸,加上亞斯特質的亞斯女性的故事。她看自己在社會上求生,本來還打算不婚或找同性伴侶,後來突然迷戀先生;在原生家庭部分也很多矛盾,她所受的不公對她是充滿疑惑困頓與沒出口。
這些迷失彷彿在她獄中得以安靜下,有人要訪問她之下,才寫出10萬字的自傳。(我沒看過或聽過輕障者願意寫10萬字自傳,半年內完成)。當然我也不一定是對的,我只是看了書(比較全面的資料,包括林與記者的互動,記者以為是被試探界線,但後來我認為她是真誠的不懂,以為是具體的錢讓對方怯步)
#其他的
1.記者(作者)如何跟她建立關係,與她的互動和語言。要寫出這篇報導的過程,過程約兩年多。作者與她的關係,信任、金錢援助、操作或利用、心理
2.協助她的廢死聯盟的志工
3.作者的機構
4.監獄方的制度與態度
她被關那麼久了(目前唯一未執行死刑的女犯),被監獄環境影響,也有所變化
5.她自己寫的自傳,如何自我認知
6.田野調查:她的姐姐、居住地鄰居、承辦員警的說法側訪。及她住埔里,整理地方民情、文化、歷史















